「不要这样」就是要? 男指导女同事考照借机性侵
彰化县赖姓男子被控到女同事住处指导看护工执照术科考试,藉观看光碟之际趁机性侵,以女方说「不要这样」是娇羞或不要走开之意作辩护,不为法官采信,一审判刑3年6月;赖男上诉,台中高分院3日判决驳回。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54岁赖姓男子于民国97年6月间前往女同事住处,单独指导女同事应考看护工丙级执照的哈姆立克、灌食、CPR(心肺复苏术)等术科考试技术,为观看技术光碟影像,2人到女同事房间内的录影机播放,女同事指控,赖男趁机将她推倒在床,不顾她反抗强制性侵,事后她报警处理。
赖男坦承与女同事发生性关系,但是并未施以强暴手段,过程中女同事虽说了「不要这样」,那是娇羞或「不要走开」的意思,事后女同事还送他到电梯,解除电梯的管制让他离开。
一审不采信赖男说法,依强制性交罪,判处赖男徒刑3年6月,赖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以一审用法无违误,而且赖男上诉并未提出有利事证而判决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