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崴山难大逆转免国赔! 雪羊:政府没义务保护不自量力的人

张博崴2011年2月27日独自攀登白姑大山隔天失联,之后被山友发现遗体。(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中山医学大学应用外语系4年级学生张博崴山难身亡,家属控告南投县消防救援有疏失。一审判决消防局要赔偿266万元,但高院二审大逆转,改判不用国赔。对此,熟悉登山活动摄影师雪羊」表示,「政府没有义务保护不自量力的人」。

张博崴2011年2月27日独自攀登白姑大山,隔天打电话给女友迷路,之后就失联。当时南投警消获报联合国军出动,搜救51天一无所获;结果山友一入山协搜,2天后就找到张的遗体。

张博崴父母认为,「报案后隔天消防局才派人组织搜救,也没有主动找民间救难团体求助,51天的混乱搜救情况,空耗了黄金救援时间。」他们表示,政府机关怠忽执行职务,因此才让迷路的儿子无法及时获救,失温休克身亡明显是疏失,因此提告。

▼警消搜救51天,都未找到张博崴。(图/东森新闻)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南投县消防局怠于执行职务,符合国赔要件,必须独立负担赔偿,判赔266余万元,全案可上诉。南投县消防局收到判决书后,则以最速件上诉。

高院27日二审判决大逆转,法官认为, 张博崴当时穿轻装独自攀登白姑大山,口粮也只供过一夜,明知留在原地或手机讯号能接收处容易获救,却还是离开,增加搜救人员搜寻难度,因为贸然到上游溪谷终因体力不支、失温休克而亡故,因此认定南投县消防局没疏失,不需要负担国赔责任、国赔全数不准。

对此,南投县消防局副局长陈兴杰表示,一审判决结果判赔后让基层人员很挫折,张博崴山难事件动员数百人次搜寻,大家都尽心尽力,怎会是这结果,当时士气受到不小打击;感谢二审法官公正客观的判决,也鼓舞搜救人员士气。如今南投县政府已制定《南投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希望山友们能够依照规定从事登山活动,平安下山

张博崴父母到庭聆判后提到, 「钱不是重点,希望借由本案,让政府正视救援的问题,提升救援效率,并面对基层消防员额不足的问题,担心国家的救难机制,由进步的五步退回原来的三步,也担心基层消防的权益,希望能与政府各单位坐下来,好好分析相关的问题。」

▼张博崴父母受访时强调,政府要正视搜救问题。(图/记者吴铭峰摄)

对此,雪羊在「雪羊视界 Vision of a Snow ram」脸书粉专表示,张家对搜救的要求极为苛刻,2月28日深夜11时21报案,仁爱分局3月1日中午第一梯次搜救队出动,这叫「怠于执行勤务」,「我对这段超火的…2011不是闰年耶?消防队员不用睡觉?上山都不用准备装备?不用研究路线?不用搜集情资?收到报案就要马上上山?天底下没这么狂的搜救啦!」他认为,从张家人这种要求就能看出心态很不健康,别人的责任无限大。

雪羊指出,高等法院法官点出一个登山非常重要的观念,「登山活动有其风险,与登山者本身之体力、健康状态、山岳知识、装备器材、粮食饮水、气候条件、判断能力有关。」他说,法院认证登山安全需要「知识」、「装备」和「经验」,三者缺一不可,「想快乐上山吗?那就要把自己准备周全喔!」

「消防队救人是职务,但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不在责任范围。」雪羊说,法规没授权政府成立专责搜救队,强迫消防员做不属于他们的工作,有错的一直都是国家体制,「我们要记得,今天消防会胜诉并不是因为『消防的搜救很棒』,而是『张家的要求对消防队员而言太超过』。」

▲▼高等法院判南投县消防局免国赔,图为搜救资料照。(图/南投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