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崴山难二审逆转免赔266万 南投消防局:感谢法官公正判决
▲张博崴父母受访时强调,政府要正视搜救问题。(图/记者吴铭峰摄)
中山医大学生张博崴2011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发生山难,南投县消防局搜救51天一无所获,山友却在2天内找到遗体,死者家属气得控告消防局救援有疏失,一审判决消防局要赔偿266万元,不过高院27日二审大逆转,改判不用国赔。对此,南投县消防局副局长陈兴杰表示,「感谢法官公正、客观判决。」
当时就读大四的张博崴,2011年2月独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联,当时南投警消获报联合国军出动,搜救51天一无所获,结果山友一入山协搜,2天后就找到其遗体,张博崴父母当时认为,「报案后隔天消防局才派人组织搜救,也没有主动找民间救难团体求助,51天的混乱搜救情况,空耗了黄金救援时间。」
张博崴父母认为是政府机关怠忽执行职务,因此才让迷路的儿子无法及时获救、失温休克身亡明显是疏失,因此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怠于执行职务,符合国赔要件,必须独力负担赔偿,判赔266余万元,全案可上诉。南投县消防局收到判决书后,则以最速件上诉。
高院27日二审判决则是大逆转,法官认为, 张博崴当时穿轻装独自攀登白姑大山,口粮也只供过一夜,明知留在原地或手机讯号能接收处容易获救,却还是离开,增加搜救人员搜寻难度,因为贸然到上游溪谷,终因体力不支、失温休克而亡故,因此认定南投县消防局没有疏失,不需要负担国赔责任、国赔全数不准。
张博崴父母到庭聆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提到, 「钱不是重点,希望借由本案,让政府正视救援的问题,提升救援效率,并面对基层消防员额不足的问题,担心国家的救难机制,由进步的五步退回原来的三步,也担心基层消防的权益,希望能与政府各单位坐下来,好好分析相关的问题。」
陈兴杰则说,「一审判决结果判赔后让基层人员都感到很挫折,张博崴山难事件动员数百人次搜寻,大家都是尽心尽力,怎么会是这结果,当时士气受到不小打击,如今感谢二审法官公正、客观的判决,也鼓舞搜救人员士气。」如今南投县政府已经制定《南投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希望山友们能够依照规定从事登山活动,平安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