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造墓业者行贿巡山员12万 法官批陋习判刑1年4个月

汐止许姓造墓业者因行贿巡山员12万,士林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徒刑1年2月。(图: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汐止区68岁许姓造墓业者违法增建、扩建个人墓变成家族墓,行贿张姓巡山员12万元而遭举报,张自首并缴回犯罪所得换得免刑,但因公务员登载不实罪,遭判处徒刑1年2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提供20小时义务劳务,而许姓造墓业者则矢口否认,合议庭以张不会甘冒受刑事惩罚胡乱检举,依交付贿赂罪,判处徒刑1年4月,褫夺公权1年。

张姓临时工自2018年3月起,负责汐止区辖内公墓巡查现地会勘、实际丈量,依主管机关规定,2002年以后,个人墓不得增加高度、扩大面积变成家族墓,但许姓造墓业者,却在2018年5、6月间,以每座4万元现金行贿张,暗示他不要举报扩建,许则向墓地主人收取80万的修缮费

之后因汐止区墓地遭人检举滥葬,张主动向廉政署自首,并称拿到现金后放在家里,每天拿一点出来花,而他一个月仅需1万多元生活费,所有贿款全数缴回。但许姓业者矢口否认,并称因帮忙劝架,导致张心生怨怼,刻意栽赃他,许更指张曾呛他「公所不要做,山上墓地也不要做」,意指大家同归于尽,随后就遭到检举,实则并未给过钱。

法院传唤3名墓地主人到庭,他们提出的资料显示有扩建、增建的情形,并从墓碑字迹能分辨修缮时间点,且墓地修缮竟没有申请与常理不符,以许从事10几年不可不知。另外,判决更指,张不可能冒着遭行政惩处的风险甘愿缴交12万贿款,诬陷许对他根本没有好处,因而采信张男自白,依法予以免除其刑。

判决指出,许男目前无业,借由儿子抚养,但始终否认犯行,未见悔意,更以「陋习」为借口,违法扩建个人墓,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徒刑1年4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