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贪小官索贿2.1亿竟获判无罪!汐止公所科员索贿案撤销

汐止公所王姓视导透过掮客,收取4000万元竟然贪污无罪,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有「最贪女科员」之称的前汐止区公所视导王玉升,勾结掮客索贿2.1亿元,得手4000万元,一审将她重判13年。但上诉二审后,高院却认为王女收取金额与承办业务无关,两者间并无贪污对价关系,逆转改判无罪。二审判决出炉后引发争议全案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6日将无罪判决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王玉升在2000年至2007年间担任前台北县汐止市公所民政里干事办理祭祀公业寺庙礼俗业务,但时任汐止市长黄建清当选后,拔擢亲信汉民掌理祭祀公业业务,王玉升被转任他职,她愤而在2008年5月向调查局检举张汉民违法图利「祭祀公业保仪大夫业主并索贿,黄建清、张汉民等人遭起诉并被判刑。王女因此成为肃贪女英雄

检方认为,王女觊觎「祭祀公业保仪大夫」名下土地的庞大利益,她名下明知当时该祭祀公业在新北市汐止区拥有21笔土地,并打算出售建商;但因其本质神明会,土地移转不易。当时张汉民在2009年违法核发祭祀公业证明,土地更难出售。于是王女在2013年重掌祭祀公业业务后,私下与「祭祀公业保仪大夫」蔡姓管理联络,自称可以帮忙处理土地出售事宜

蔡男因此再向区公所送件申请规约备查并获准,几天后,王女勾结李姓土地掮客,约定以6亿1500万元卖出21笔土地。王女则透过让「祭祀公业保仪大夫」准予备查的行为,与蔡男约定2.1亿元的贿赂,最后也顺利取得4千万元。检方因此依照《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违背职务收贿罪」,对王女等人起诉,一审士林地院将王女重判13年、褫夺公权5年;掮客、行贿的蔡男也分别遭判刑。

但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2018年5月间的二审却出现逆转判决。高院认为王女将「祭祀公业保仪大夫」准予备查时,乃根据当时未被撤销的违法行政处分,亦即王女准予备查时有合法依据;至于王女与掮客收取4000万元,乃是掮客根据先前与该祭祀公业签订的买卖契约约定,当时王女也未承办祭祀公业相关业务。故高院认为其间并无职务上行为的问题,也无贪污对价关系,因此改判无罪。判决出炉后引发争议,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6日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