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期间提千万现金缴医疗费 被追补百万元遗产税

重病期间提领现金无法举证,小心被课遗产税。(图/翻摄自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民众注意了,如果被继承人再重病期间,要提领现金缴交医疗费的话,记得留存单据证明财政部北区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前因重病无法处理事务期间举债、出售财产或提领存款,其继承人对该项借款价金或存款不能证明其用途的话,该项借款、价金或存款应列入遗产课税

北区国税局举例,被继承人甲君因病急诊住院随即进入昏迷的状态,昏迷10多日即死亡,其死亡前昏迷期间密集提领现金达1000多万元,继承人乙君主张是支付甲君的医疗费用即看护费用,并且主张甲君死亡后申报遗产税历时将近6个月,也为保存相关的医疗费用即支付看护费用相关证明资料

经国税局查,甲死亡前两年,只有急诊的就医纪录,即住院的相关费用也仅60多万元,另依据医院诊疗证明书所载,甲君住院后不久即注入加护病房,没有聘雇相关的就医纪录。因此税局最后同意,遗产税中可以扣除住院医疗费用60万元,但是所领的1,000万元必须计入遗产总额当中,补征课税大约是100多万元。

国税局说,依医院诊疗说明书显示,被继承人已经处于重病无处理事务的状态,被继承人无法自行提领存款,而是由继承人带领现金,当能提出该现金用途的证明,若继承人无法举证现金的流向及用途,就必须要计入遗产之中课税。因此税局提醒民众如果有提领现金是支付医疗费用,应保留相关的单据,以资证明提领存款的资金流向,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