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过世留5千万遗产 配偶靠1招节税百万

民众申报遗产税,可善用「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节税。(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夫妻一方过世,国税局教战可靠一招合法省下遗产税!国税局表示,若生存配偶财产较少,可经由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自遗产总额中扣除该请求权金额,具有合法节省遗产税的效果。

高雄国税局表示,根据民法规定,继承、其他无偿取得的财产及慰抚金,都不在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范围内,因此,在计算遗产税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扣除额时,要以「婚后」且「有偿取得」的财产为基础,才不会算错。

高雄国税局举例,甲君73年结婚,113年1月死亡,遗有配偶及2名成年子女,甲君遗产总额5700万元,其中2400万元为婚前购买或继承取得,剩余财产3300万元,配偶乙君婚后累积存款300万元,因此两人剩余财产差额为3000万元,遗产税计算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情况一:配偶不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甲君遗产税可减除免税额1,333万元、扣除额1,903万元(如下表),应纳税额为246.4万元〔(5,700万元-1,333万元-1,903万元)x10%〕。

甲君遗产税可减除免税额、扣除额。(图/高雄国税局提供)

针对有读者询问,甲君遗产税可扣除额1,903万元细项,高雄国税局回应配偶扣除额553万元、直系卑亲属扣除额112万元、丧葬费138万元及农地农用扣除额1,100万元,加总为1,903万元。

情况二:配偶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甲君遗产税除了减除上列免税额、扣除额外,还可以再减除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扣除额1,000万元(计算如下),则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146.4万元〔(5,700万元-1,333万元-1,903万元-1,000万元)x10%〕。

综合以上,配偶行使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后,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由246.4万元降为146.4万元,可以合法节税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