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过世姪子先缴1.5亿遗产税 歌仔戏国宝杨丽花要付5400万
▲歌仔戏国宝杨丽花夫家的遗产官司败诉确定,她必须连带赔偿超过5000万元。(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歌仔戏国宝杨丽花丈夫、骨科名医洪文栋于2018年11月过世,但洪文栋过世前,因母亲死后的遗产税与罚锾达1亿多元,姪子代缴后,再打官司提告杨丽花等人要求还钱,最高法院采信二审见解,判决杨丽花等6人须连带赔偿3395万余元,再加计12年的利息,总计需赔偿超过5400万元,全案确定。
洪文栋是新光集团的后代,外传身家数十亿元,也曾担任过立法委员。他在2018年过世,享寿80岁。他与杨丽花结婚35年,虽然未生子,但感情相当好,洪文栋在与杨丽花结婚前,就已经有过婚姻关系,还带有4个小孩。但杨丽花不在意,2人当年还盛大举办婚礼,轰动全国。
官司起源于洪家第一代,数十年前由洪万传和吴火狮共同创办新光集团,洪万传和妻子洪彭瑞兰育有洪文梁、洪文栋、郑洪玉昆3名子女,洪万传夫妻陆续过世后,由洪文栋3兄妹继承遗产,而洪彭瑞兰1992年间过世后,遗产税款高达1亿3430万3863元,当时是由洪文梁的儿子洪士钧缴纳。
由于该笔遗产税还包含股票,当年因洪文栋与妹妹未将股票过户,导致遗产税加计股票收入后,垫高税款与罚锾,最后洪士钧缴纳近1亿5千万元。因此洪士钧对叔叔洪文栋与姑姑郑洪玉昆提出诉讼,请求履行遗产分割各1/3,以摊分遗产税。一审全数判准,洪文栋与郑洪玉昆2人部分,须分别赔偿4476万7954元。
全案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扣除洪文栋部分内股票收益部分,改判决洪文栋部分须给付3395万余元;另外郑洪玉昆的部分仍维持4476万余元,都必须加计自2012年8月起到清偿日为止的法定利息。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6日驳回双方上诉,全案确定,总计洪文栋部分须给付3395万余元,加计每年5%法定利息共12年,超过5400万余元。
而洪文栋部分原本应由杨丽花与4名子女连带给付,但2016年间有一名男子徐国璋,宣称自己是洪文栋私生子,因此对洪文栋起诉确认亲子关系存在,最高法院于2020年确定徐国璋与洪文栋确实有亲子关系,徐国璋因此认祖归宗而改名为洪国璋,他也必须参与本次诉讼,与杨丽花等5人共同连带赔偿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