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國寶楊麗花夫家遺產糾紛未平 她要連帶付姪子3395萬元

歌仔戏国宝杨丽花已故丈夫洪文栋家族遗产纠纷未平,洪的母亲逝世后留下高额遗产及股票,并有逾亿元的遗产税和罚锾,洪的姪子缴纳大部分税款,提告要求洪文栋、洪的妹妹郑洪玉昆变更股票登记,平均分担遗产税款,因洪文栋逝世,一审判杨丽花等6人、郑洪玉昆应各给付4476万余元。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判杨丽花6人给付3395万余元、郑洪玉昆给付4476万余元。

洪家第一代洪万传和吴火狮共同创办新光集团,洪万传和妻子洪彭瑞兰共有洪文梁、洪文栋、郑洪玉昆3名子女,洪万传、洪彭瑞兰相继过世后,由第二代洪文梁、洪文栋、郑洪玉昆继承遗产。

洪文栋和前妻育有4名小孩,与杨丽花未生育子女,洪2018年11月过世。此外,男子徐国璋声称是洪文栋的亲生儿子,提确认亲子关系存在诉讼,洪文栋虽拒绝验DNA,一、二审判亲子关系存在。洪过世后,杨丽花继承诉讼再上诉,最高法院仍认定徐国璋是洪文栋的小孩,徐国璋也改名洪国璋,确定能和杨丽花、4名子女共同继承洪文栋的遗产。

洪文梁的儿子洪士钧提告主张,祖母洪彭瑞兰1992年过世后,遗产税和罚锾金额累积高达1.5亿元,留下的新胜公司、新光实业股票价额也高达1.3亿元;因父亲洪文梁1998年死亡,他和洪文栋、郑洪玉昆签协议,股票归他所有,并缴纳遗产税、罚锾1.4亿余元作为补偿,但洪文栋、郑洪玉昆至今不配合过户股票,因洪文栋已过世,诉讼由杨丽花、4名子女和洪国璋承担,提告请求洪文栋继承人、郑洪玉昆变更股票登记。

他认为若法院认为请求变更登记股票无理由,依协议书内容来计算,他只需负担5284万余元遗产税和罚锾,却逾缴8953万余元,超出本应负担的部分,要求洪文栋继承人、郑洪玉昆应各自返还4476万余元。

洪文栋继承人、郑洪玉昆反驳,协议书未记载洪彭瑞兰遗留股票独属于洪士钧所有,另依协议书洪士钧已承诺以股分抵缴税款,不得再要求他们负担,且洪文栋已缴纳1.1亿余元、郑洪玉昆已缴2841万余元遗产税,认为洪士钧请求无理由。

北院认为依协议书约定,洪士钧以洪彭瑞兰所遗股票代缴遗产税款,是基于股票能全数抵缴遗产瑞的前提下,股票若不能全数抵缴,约定基础则不存在,洪士钧替洪文栋、郑洪玉昆各多缴4476万余元遗产税款,提告主张返还有理由。

高院民事庭认为,洪文梁生前未与洪文栋、郑洪玉昆达成遗产分割协议,股票不可能全数分归洪文梁取得而成为其遗产,是协议书约定股票由洪文梁的继承人申报为洪文梁的遗产并抵缴遗产税,依法即属给付不能,则该协议书中关于应由洪文梁的继承人缴纳这些税款以获取股票抵缴洪文梁遗产税的约定即属无效,洪彭瑞兰的遗产税应由三房各依应继分比例分担。

高院统计洪文梁和其他的继承人历年缴纳总额已逾三分之一,洪文栋、郑洪玉昆缴纳总额则不足三分之一,他们就缴纳不足部分都因洪文梁的继承人代垫税款而受有利益,洪士钧经洪文梁全体继承人同意,依不当得利规定请求洪文栋的继承人杨丽花等6人、郑洪玉昆各给付所受利益3395万4537元、4476万7954元本息有理。本件得上诉。

杨丽花(左)的婆婆逝世后留下高额遗产及股票,并有逾亿元的遗产税和罚锾,因杨丽花亡夫洪文栋的姪子缴纳了大部分税款,姪子提告要求洪文栋、洪的姐妹郑洪玉昆变更股票登记,平均分担遗产税款。台湾高等法院今判杨丽花等6名洪文栋继承人给付3395万余元、郑洪玉昆给付4476万余元。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