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的反击 她收3亿股票 靠这招让小三女儿付5千万遗产税

由于女童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认为遗产及赠与税法,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今判该法第15条第1项第1款规定部分违宪,要求两年内修法。据悉,财政部拟朝依遗产实际分配等比例负担的方向修法。

依遗赠税法第15条第1项第1款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的个人财产,应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被继承人遗产,并入其遗产总额,并依规定征税。换言之,陈男2016年6月将名下钢铁公司净值3亿868万元的股票送给周姓发妻,因夫妻间赠与,免赠与税,但陈男2017年12月3日往生,该赠与变成死亡两年前赠与,依规定要计入遗产课税,但周女和3名子女都抛弃继承。

财政部依遗赠税法规定,将陈男死亡时3亿868万元的股票净值计入遗产总额,核定陈男的遗产总额共有3亿4,612万元,遗产净额3亿2,435万元,因周女和3名子女抛弃继承,陈男6岁的私生女成为唯一继承人,虽实际仅继承1,567万遗产,却要缴5,735万的遗产税。

宪法法庭认为,遗赠税法15条第1项第1款规定,就拟制遗产的受赠人为被继承人配偶,其与其他继承人,应如何负担遗产税,欠缺明确规范,致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须以其继承的遗产,就被继承人配偶因受赠产生的财产增益负担遗产税,于此范围内,不符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意旨。这使得继承人继承权的经济价值严重减损,于此范围内,也侵害人民受宪法第15条保障的财产权。

财政部表示,尊重宪法法庭判决,未来修法将朝依遗产实际分配等比例负担的方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