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赠价值1500万股票给儿 遗产税竟以6000万元课税!专家说话了

死亡前2年赠与特定人股票,计算遗产竟要依时价。(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股站上2万3千点,让不少家庭的遗产税也跟着「膨风」。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前两年内赠与配偶或子女的财产也要计入遗产,且申报时是以被继承人「死亡日」而非「赠与时」的价值并入遗产申报。

例如张阿公去年赠与上市的A公司股票给儿子小明20万股、小华10万股,「赠与日」A公司收盘价为50元,赠与价值为1,500万元。

不料近一年A公司股票大涨,在张阿公死亡日的收盘价已涨为200元,则继承人计算张阿公死亡前2年内赠与A公司股票视为遗产价值时,小明和小华受赠的股票,应按张阿公死亡日价值6,000万元并入张阿公遗产课税。

国税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依民法第1138条及第1140条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即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渠等配偶之财产,无论赠与时是否申报或缴纳过赠与税,都应视为被继承人遗产,并课遗产税。

且该赠与财产价值计算,依同法第10条规定,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之时价为准。

纳税义务人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应确认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财产的对象,如果符合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不论赠与时有无申报或缴纳赠与税,都应以「死亡时」财产价值并入遗产总额申报,以免因短漏报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