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的反击!一审老公小三都无罪…新证据是小三给的

郭男小三妻子怀孕时外遇。(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ETNEWS新闻云》曾在2月时报导「小三高调LINE性爱照 元配怒告关键那张没拍脸判无罪」一事,当时因为郭男与小三的性爱照并未拍到脸部法官认为无法确认照片中的男子就是郭男,因此判定两人无罪。没想到老婆在二审时拿出新证据,成功让郭男和小三受到法律制裁

一名郭姓男子与妻子新婚一年,就趁妻子怀孕时外遇,还和小三拍下多张性爱照片。殊不知小三在前年9月将性爱照传给郭男妻子,其妻才知丈夫在自己怀孕期间出轨,怒告丈夫和小三通奸和相奸罪。但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郭妻提出的3张性爱照中,有2张为男子亲吻女子胸部下体照,没有性器接合的画面,因此难以适用刑法通奸、相奸罪;另一张照片虽有男女性器接合,但脸部已被截图,只有拍到男子胸部以下,并未拍到头、脸部,无从判断是否为郭男,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一审判郭男和小三无罪。

根据《联合报》报导,检察官不服上诉,郭妻也在二审时提出新证据反击。原来是小三到处传性爱照,除了传给郭妻外,还将相同的3张照片传给了郭男的老板。由于老板手中的这三张性爱照片中,男女主角的脸都非常清楚,并未被截图,且照片中的背景与郭妻原先手上的照片相同。

二审法官因此认定,照片已可确认郭男与小三确有发生性行为,各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不可上诉。郭妻也因此与郭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