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照老板外遇前员工 被老婆抓包认错交出证据…小三惨了

长照老板外遇前员工,被老婆抓包认错交出证据。(图:shutterstock/达志)

新北市1名侯姓女子2002年与老公结婚后育有3名子女,夫妻共同经营长照中心,无意间发现老公手机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经追问后老公坦承外遇,且外遇对象竟是长照中心前越南籍移工,气得向阮姓女看护求偿200万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后判阮女要付12万元。

侯女主张,她与老公2002年结婚后育有3名子女,夫妻共同经营长照中心,而阮女为越南籍,自2017年3月30日起受聘侯女经营之老人长期照顾中心担任照护员之外籍劳工,后来离职,且于2019年11月29日返回越南后,复于2019年12月15日重入我国,并受聘于阳明医院附设护理之家。

阮女重入我国后,不顾她们夫妻间有婚姻关系,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老公旧情复发,两人常相约出游,迭次入住汽车宾馆发生奸情,侯女事后在老公手机中无意间发现奸情,对老公晓以大义,老公自感愧对老婆遂全盘说出其2人交往之全部奸情经过,并提供相关资料给老婆。

是阮女与她老公间往来显然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已达破坏侯女夫妻之婚姻共同圆满安全及幸福之程度,侵害原告之配偶权,已构成侵权行为,要求损害赔偿200万元。

法院审酌,两造之身分、地位、财产状况、被告侵害程度及对原告精神上所造成之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状,认原告本件得请求赔偿之非财产上之损害即精神慰抚金12万元,应为适当;逾越上开范围之请求,即属无据,不应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