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包老公外遇女同事 小三狠呛「怎么不叫老公夹紧点」

阿德坦承与女同事小葳于111年8月及9月间多次在台中市住处发生性行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110年9月与阿德(化名)结婚,小美却在隔年10月发现阿德与小葳(化名)发生婚外情,小美指控小葳介入其婚姻,导致家庭破裂,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00万。法院审理后,判决小葳须赔偿小美50万元,案件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小美与阿德于110年9月结婚,两人婚后育有一女,家庭原本幸福美满。不料在111年10月间,小美发现阿德的通讯软体Line中有与女性对话的纪录遭到删除,经追问后,阿德坦承与女同事小葳于111年8月及9月间多次在台中市住处发生性行为。更让人震惊的是,小葳明知阿德已婚,却仍选择与之发展不正当关系,给小美造成巨大精神痛苦。请求精神赔偿100万元。

面对指控,小葳一度否认与阿德有不正当往来,并辩称小美无法提出足够证据证明侵害事实,并强调配偶权或婚姻幸福并非侵权行为法所保护的利益,请求法院驳回小美的诉讼。

然而,法院审酌后,根据小美提供的录音证据,以及阿德与父亲的对话内容,确认小葳确实与阿德在家里发生约3次性行为,且没有避孕。录音中,小葳面对小美的质问时未直接否认不当行为,反而以「妳怎么知道?」、「是他叫我去的」「妳怎么不问妳老公为什么不夹紧一点呢?」等言词回应,显示其确有介入婚姻之行为。

法院认为,小葳的行为严重违反善良风俗,故意侵害原告基于婚姻的合法权益,情节重大。综合两造的经济状况与学历背景,法院裁定小葳应赔偿小美精神损害5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