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情报员中国被捕 兄辩花801万救弟「要军情局付钱」
军事情报局一名郭姓情报员2003年被派到中国搜集情报却失风被捕,郭男哥哥控诉,自己为了营救弟弟,支付贿赂、交际费高达台币801万元,才让弟弟逃过死刑,依间谍罪判10年徒刑,但军情局却不愿支付相关费用。军情局辩称,无委托郭兄营救,且他提出帐务皆为私人帐务,无法说明金钱用途。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委任关系不存在,判情报局免赔。
郭兄指控,弟弟2003年被遴选到大陆搜集情报,但3年后却遭浙江省国安单位逮捕,随即与军情局商讨营救事宜,委任他协助营救,并保证弟弟安全返国后,会全额支付相关费用,他透过各种关系疏通,支出贿赂、交际费用达801万元,才依照间谍罪判10年徒刑;经减刑后弟弟服刑7年5个月,已于2013年返台,不料军情局却拒绝付款。
军情局则辩称,当时已依《国家情报工作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营救事宜,2014年也核发失事补偿金572万多元,事发后也资助郭家相关律师、营救、家属慰问金、家属生活维持费等费用,并没有另外委托郭兄营救郭男,且郭兄提出的相关帐务资料,均为个人及家属的私人帐务,无法说明金钱流向,难证明确实都是营救郭男的必要费用。
事后,郭兄更提出2015年与军情局副处长的对话录音,「一出事,你们说好,我们没有办法,要我们家族自己处理,对不对?你们那个姓王的,跟我们讲,没关系,你们有办法营救,人没事,你们花多少都没关系,我们一定会赔偿给你们」,副处长则答,「有,这个我有看到」、「我有看这个卷」。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这些对话内容仅能显示商讨赔偿金的协商过程,并没有具体提到营救内容,而军情局人员回应多为安抚知情,难认双方有委任关系;至于郭兄提出之帐户支出单据,难认是营救郭男事宜之必要费用,因此判郭兄败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