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军情局长宴请调查局官员 1餐竟花掉19万 以「大陆工作机密」报销
监院对军情局与调查局餐会花掉19万元,相当不以为然。图为前军情局长罗德民中将。(本报资料照片)
根据监委陈景峻调查报告指出,前军情局长罗德民中将于2019年4月18日,与军情局副局长盛惠铭少将等12人,与调查局相关主管等14人,在圆山饭店饮宴,包括酒类、礼品、餐费,合计19万余元,平均1人消费高达7000元,后来报销在「大陆工作机密」项下支出,并以「机密」为由,未受适当之查核监管,应予改善。
监察院同一份报告指出,罗德民上任不到2年,购买酒品价金高达95万元,另罗德民于2020年春节礼品50万、端节礼品35万,中秋节礼品约35万余元,合计1年三节送礼之金额高120万元。监院报告指出,军情局奢华饮宴的陋习及风气,显然不符「国军军风纪维护实施规定」。
此外,调查报告指出,罗德民于2020年2月间购买手表、表带及围巾,合计20余万元,致赠外宾共6人,(1人礼品费高达3万元),超出1级礼品价值近70倍,且款源由年度「大陆工作」机密经费项下支应。据了解,这应是军情局送美方重要机构来访人员的礼品。
事实上,国防部亦于去年5月完成相关调查,并将相关报告送达立院,有关「购赠美方机构人员Garmin GPS腕表,美方误认追踪行迹,不悦婉拒」,经查军情局在2020年2、8月间赠送,并无不悦或婉拒情形。国防部的调查报告并未提致赠外宾礼品所费金额。
不过,监院报告指出,依「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外宾暨情工关系礼品申领暨管制规定」第2点规定,其中1级礼品(价值超过3千元),经局长核定者可致赠国内、外重要访宾。
此外,监院报告指出,依民国107年11月27日修正「国军军风纪维护实施规定」第54条第1项规定,严禁与外界不当联谊、参加无谓应酬,并恪遵不请客、不赴宴规定;第3项规定,重要节庆聚会时,应以参加团拜、集会联欢或茶会方式行之;如有不可避免之餐叙,量以餐盘或餐盒方式实施;另办理餐(茶)会时,应力求节约,避免舖张浪费。又依国军人员廉政伦理须知第4条第1项第款规定,对机关(构)多数人所为之馈赠,其市价总额在1千元以下。
依报告内容显示,监院对军情局与调查局餐会花掉19万元,相当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