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强悍反击 押小三到公墓殴打逼裸身露点罚站

南投一名大老婆强悍反击,强押小三到公墓殴打逼裸身露点罚站。(中时资料库)

大老婆的反击!家住南投的一名男子,长期遭正宫怀疑在外养有小三,但却又苦无证据,不过始终怀疑老公与一名廖姓女子有染。去年11月间,正宫突然半夜骑车冲到廖女家中,抓着小三头发上车在到附近公墓内,动手殴打廖女,又脱光对方上衣,日她裸身在寒风中罚站,廖女事后验伤提告,南投地院判决认为,因2人已和解,正宫也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判拘役50日,缓刑2年,并要向公库支付1万元。

根据判决记载,一名人妻因认其丈夫刘男与廖姓女子长期有不正当关系,竟于109年11月11日23时30分许,骑乘机车前往廖女住处前,拉扯廖女头发以强迫其上车,并载至位于投89县道22.5公里旁之力行公墓。

正宫在公墓内徒手殴打廖女,廖女当下不敢还手,任其泄愤,同时间身上也伤痕累累,但正宫教训完廖女后,还是怒气难消,当场动手脱掉廖女上衣,因当地位于高山气温相当低,廖女裸着上半身遭罚站在寒风中发抖超过半小时。

正宫怒气消了后,将廖女丢包在公墓自行离去,廖女脱困后,立刻前往医院验伤,并对正宫提告伤害。但事后伤害部分两人和解。但正宫强行脱去廖女之上衣、内衣剥夺行动自由,遭到到检方提起妨害自由公诉。

南投地方法院审理后,审酌正宫未有刑案纪录素行尚称良好,但未能以正当途径解决纠纷,竟对廖女行妨害自由犯行,蔑视法治。但考量正宫妨害告诉人自由之时间非长,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并撤回伤害之告诉,且又坦承犯行,判拘役50日,缓刑2年,并要向公库支付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