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进党立委妹任党部出纳 诈银行经理2百万遭判刑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民进党籍立委陈昭南胞妹陈淑美任中央党部出纳时,涉嫌伙同党部女志工郭姵君,共同诈骗台湾银行林姓经理2百万元,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被依诈欺取财罪判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

陈淑美在民进党中央党部任职出纳时,与党部女志工郭姵君结识,因得知郭女财务上有困难,而想帮她解决,又郭知悉有业务往来的台湾银行林姓经理即将届龄退休,有退休金可以商借,于是,2女便合谋,由郭女编出公公过世,将继承大笔遗产,但因无力支付遗产税,希望能对外商借的谎言,陈再向林姓经理多次商借2百万元,并言明3个月内归还。

林姓经理因与陈业务往来熟识,再加上相信陈3个月便归还且另有支票担保,便决定先动用银行资金借给陈女2百万元。

于是郭女先窃得赖姓前夫空白支票一张,再偷盖印章在支票上,随后,陈女再唆使郭女找一朋友在支票上签下「陈淑美」名字背书,在95年4月10日前往林经理办公室办理借款,林经理不疑有他,在扣除头期利息4万元后,即将196万元分两次存入郭女所提供的赖姓前夫户头

不料,陈、郭取得借款后,竟未依约于清偿期届至时返还借款,并一再用借口拖延,林将支票提存却又跳票,才知自己受骗,林经理随即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