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冲民进党金门党部要贿款遭判刑 首任主委深夜PO文表痛心

有选民多次到民进党金门县党部索要贿款遭判刑,首任主委翁明志今日凌晨在脸书PO文深表痛心。(于家麒摄)

蔡其雍回应表示,那是被告的个人行为,跟金门县党部无关,事情还是需以院检的调查为主。(于家麒摄)

翁明志在他个人脸书PO出的法院判决书,惊爆现任主委暨县议员蔡其雍在选举过程中疑似买票贿选。(图/撷取自翁明志脸书)

民进党金门县党部首任主委翁明志今(9)日凌晨在他个人脸书PO出一封法院判决书,惊爆现任主委暨金门县议员蔡其雍在议员选举过程中疑似买票贿选,还遭选民多次到党部索要贿款;翁明志说,这不止是全国首例,也会成为举国笑话,让他痛心疾首。对此,蔡其雍则回应表示,那是被告的个人行为,跟党部无关。

依翁明志今日凌晨在脸书PO出的金门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何女受蔡其雍支持者的邀约,先将户籍迁到第一选区并约定好要把票投给蔡,以选前交付新台币5000元作为对价,后来何女又帮忙向其姐与外甥询问有无意愿以同等对价支持蔡,外甥当场拒绝,但姐姐却未表达反对,何女因而认定姐姐已允诺卖票,但后续一直未收到期约款项,且联系不到中间人,前后3次到民进党金门党部要求蔡其雍出面处理,并跟在场的人告知期约贿选情节,才遭查获。

何女遭判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交付贿赂罪,处有期徒刑1年7月。均缓刑4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伍万元。褫夺公权3年。

翁明志今天接受电话访问时表示,先前就曾听到有关蔡其雍涉及贿选的传闻,但都未经证实;昨天夜里上网看到法院的判决书,里面有提到民进党金门县党部,所以他才特别去详阅内容,发现确有其事,当下便感到痛心疾首、相当难过。

翁明志说,民进党金门县党部是他在20几年前所一手创立,长期以来坚持的核心价值就是「清廉」、「反黑金」,而反贿选也一直是县党部坚守的原则,没想到如今却沦落至此,爆出有选民跑到党部索要贿款,这不止是全国首例,也会成为举国笑话,让他觉得愤怒、更感到痛心。

翁明志强调,法院的判决是一个政治人物最低的标准,民进党强调要「反黑金」,推动「排黑条款」,甚至有中常委过去因涉及黑道纪录被逼退,都宣示出排黑的决心,希望党中央能深入调查,若真有党员涉及贿选,不用等法院的起诉与判决,党中央都应该祭出党纪尽快处理。

对此,蔡其雍回应表示,那是被告的个人行为,跟党部无关,被告在选举期间,莫名其妙跑来党部要钱,这应该是有人在捕风捉影,如果他真有违法,应该会被起诉或提起当选无效,但他在今年2月跟3月间都有收到金门地检署跟高分检的不起诉书,会有这些声音,可能是党内选举后所衍生的风波,事情还是需以院检的调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