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绿委陈赖素美诈助理费785万 判刑2年缓刑5年

前绿委陈赖素美(左)诈助理费785万,桃园地院依贪污罪判2年、缓刑5年。(蔡依珍摄)

民进党前立委陈赖素美过去担任3届桃园县、市议员,以低薪高报、人头助理等方式,诈取议员助理费,10年来诈得785万元,桃园地院审酌她坦承不讳、全数缴回,且都用于选民服务,依贪污罪判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并向国库缴30万元。

陈赖素美曾任第16、17届桃园县议员,以及升格后的第1届桃园市议员,却被检调查出在2006年3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任期内,帮不知情的2名助理向桃园市议员申报每月4万至5万6400元不等的薪资,但实际却只给2人2万8000元至4万2300元,以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61万9452元。

除此之外,陈赖素美还找来担任家管、房仲从业员和殡葬业负责人的亲友,当人头助理,没给他们半毛钱,全都供自己提领花用、或要他们提款后缴回给她,以此诈得723万9750元,桃检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她。

陈赖素美始终坦承不讳,并缴回全部犯罪所得785万9202元,桃园地院审酌她是因选民服务开销过大,挪用的款项大部分用于基层服务、弱势关怀活动、救灾物资、爱心物资捐助及红白帖等相关议员选民服务工作,虽然无视国家法纪、违反预算科目、并对遵守法规的其他议员不公,但情节和中饱私囊状况不同,且她涉犯不法后心中痛苦已久,犯后态度良好,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并向国库缴30万元。

另外罗姓家管、傅姓房仲、姜姓殡葬业者虽然没有从人头助理中获利,但仍被依贪污罪判1年10月、缓刑5年,并向国库支付30万元。

民进党籍的陈赖素美,2005年在杨梅当选第16届桃园县议员,3度连任,2016年更上层楼,首度参选第2选区立委,以全市第一高票击败国民党老将廖正井顺利当选,后来在2019年党内初选败给民进党现任立委黄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