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诈助理费512万判「缓刑免囚」?网炸锅:反观高虹安
吴瑞芳(左)涉诈领助理费512万元仅判2年徒刑,且缓刑5年;反观高虹安(右)11万竟遭判7年4个月。(合成图/示意图/资料照)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担任立委期间诈领助理费11万元,一审被依贪污罪判7年4个月,引发热议。但今天南投县前议员吴瑞芳涉诈领助理费512万余元更一审宣判,结果出炉,她仅判有期徒刑2年,而且缓刑5年。合议庭也点出,吴瑞芳与高案差异之处,就是吴在检方侦查时就认罪,而且已经缴回犯罪所得。PTT乡民直呼「反观高虹安」、「公卫文466判2年」、「差别在有没有得罪党」、「怎么看都觉得这叫司法在霸凌被告」。
吴瑞芳遭控用人头虚伪申请,溢报公费助理补助费逾新台币512万元,被南投地方法院依三项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共,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4月、4年2月、3年8月,但审酌吴缴回犯罪所得,且争取多项地方建设,判她合并执行4年6月,上诉二审后,刑度减为3年10月,最高法院日前发回更审,今宣判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合议庭认为,吴瑞芳在担任议员任内,对地方公共事务发展、运作贡献良多,且过往诈领之款项全数缴回,并于侦查期间认罪,因此减轻其刑。此外,吴瑞芳因脑中风去年底住院治疗,已无法自理日常生活,需24小时专人照护,就吴瑞芳所犯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共3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且为确保其能记取教训,吴必须于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150万元。
「就很简单有没有认罪啊,有认罪法官就送你缓刑。」PTT有网友提到,认罪组:涉诈助理费北市议员潘怀宗认罪缴交犯罪所得获缓刑5年;台南前议长赖美惠诈领助理费认罪缓刑;诈领助理费110万台南前议员曾顺良认罪、缴回犯罪所得「获缓刑」;前议员梁顺发夫妻诈领助理费认罪缴回不法所得获缓刑;秦俪舫认罪获缓刑。
不认罪组:高雄前议长曾丽燕涉诈助理费1330万不认罪遭重判12年;诈领助理费!嘉市议员戴宁一审遭重判;新竹县议员郑昱芸诈领21万助理费 判关3年8月定谳确定要入狱;童仲彦不认罪判7年半。
乡民表示「台湾贪污永远有止损点就对了」、「反观高虹安」、「11万逼人认罪」、「党说了算」、「党籍不同,谢谢指教」、「根本不同!这是实实在在的贪污,高根本被垃圾民进党搞」、「不认罪就7年起跳」、「差别在有没有得罪党」、「法官的公正天秤已经歪了」、「台湾的司法本来就是笑话」、「故意犯罪不用坐牢,不小心的要坐牢」、「反观公卫文466判两年,笑死」、「怎么看都觉得这叫司法在霸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