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内鬼廖万城肖贪1.6亿 二审只认收239万轻判1年4月

▲鸿海集团内鬼案,高等法院今天做出改判。(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鸿海集团老臣、SMT技术委员会前副主委廖万城,2014年间爆发集体索取回扣案件。廖万城利用掌握每年500亿元采购案的机会,多年来向厂商收取回扣达1.6亿元。一审依4个刑法背信罪,将他重判10年半。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7日二审改认定他仅收239万余元,轻判1年4月。检方可上诉。

曾为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左右手的廖万城,因担任鸿海集团SMT(表面组装技术)技术委员会副主委,握有采购鸿海集团所属事业体每年500亿元采购案的生杀大权,因此台商郝绪光等人刻意拉拢廖万城等人。

2010年起,郝绪光担任白手套向鸿海10家供应商游说,以廖万城掌握采购之权为由,向厂商索取回扣。厂商交付回扣,郝绪光再转汇到廖万城指定帐户,廖再分给鸿海集团经理邓志贤等人。全案于2014年爆发,检调单位大举搜索鸿海集团,并逮捕廖万城等人,最后认定廖万城等人索取回扣1亿6千余万元,因此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廖万城犯下4个刑法的普通背信罪,重判10年6月,另外犯罪所得1亿6千余万元追缴没收抵偿同案被告邓志贤也判刑3年,郝绪光判刑6月,另外2被告也遭判刑。但案件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27日却出现重大改判。

检方起诉的5个犯罪事实中,一审法院认定廖万城共成立4项罪名,因此重判。但二审却仅认定廖万城只索取1次回扣,金额239万余元,因此二审仅以1个刑法的共同背信罪,轻判廖万城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所得239万余元追缴没收抵偿。另外同案被告邓志贤也成立1个背信罪,轻判8月。其余一审有罪的3名被告,二审均改判无罪。本案检方还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