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臣廖万城索贿遭判刑 鸿海感谢司法

前鸿海资深副总经理廖万城因涉嫌供应商索取新台币1.62亿余元回扣,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廖万城10年6个月徒刑。鸿海表示,感谢台北地院严惩不法之徒。

检调调查发现,廖万城透过中间人郝绪光民国98年7月至100年12月间向鸿海集团的10家供应商,依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违背职务收受供应商给付的佣金(回扣),总计收受 1亿6232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依证交法背信等罪嫌,合并判处廖万城10年6个月徒刑;郝绪光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同案被告资深经理蔡宗志1年2个月徒刑、表面组装技术(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总干事兼经理邓志贤3年徒刑、SMT资深经理陈志钏1年徒刑、SMT工程部经理游吉安则获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鸿海对此表示,感谢台北地院严惩不法之徒。鸿海同时强调,秉持对投资大众负责的精神,针对不肖员工厂商触法,坚持勿枉勿纵,维持诚信的交易环境,让企业能有干净经营空间。10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