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遭判刑 廖国栋:办公室主任假借名义收贿

立委 廖国栋(本报资料照)

跨党派立委涉贪遭判刑,国民党立委廖国栋声明,强调自己绝无收受任何贿赂,是他办公室主任丁复华假借名义,获取不当利益,对于法官的判决完全无法接受,绝对上诉到底,证明自己的清白。

廖国栋强调他从未收受任何贿款,而检察官起诉仅凭共同被告丁复华不实的自白外,并无其他具体证据,可以证明他有收受贿款。对于台北地院的判决,他将于收到判决书后,与律师讨论后提出上诉。

廖国栋说,是他办公室主任丁复华利用其职位,假藉他的名义,私下谋取不法利益,与他无关。他与李恒隆、郭克铭均仅有单纯见过面、点头之交而已,并无收受贿络,也不知丁复华有收受贿络,无检察官及法院认定的职务行为与收受款项间的「对价关系」。

廖国栋表示,丁复华与李恒隆、郭克铭间关系紧密、并有不明原因的金钱往来,检察官及台北地院竟未详查,错误认定他犯收受贿赂罪之犯行,令他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