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庆/证据在哪里?

司法精神在勿枉勿纵。(图/达志示意图

文/江元庆

民国100年7月22日深夜,在宜兰罗东街头发生一场街头混战,在连续三波斗殴中,有人被砍死。案发后,警方陆续逮到8人,其中包括刚满18岁、还在就学的阿纬;他被以杀人共犯羁押了269天。最后,他获得80万7000元的刑事补偿。因为,他被司法冤了……。

案发的那一天,刘一陈二(都未成年,化名)为了白天在宜兰童玩节会场里的小事口角,继而发生冲突,只身力薄的陈二遭殴。张三(成年,化名)经过现场,快步上前拉开劝阻,不料反成为攻击的对象。没多久,张三的朋友赵四经过此处,上前营救时又被攻击。三波混战中,赵全身多处被砍,送医不治。

这场混战中,受害者有三人,由于伤势轻重有别,被逮的8人涉嫌触犯的罪名也不同-打陈二的人涉嫌伤害罪拿刀砍伤张三的人涉嫌杀人未遂罪、杀死赵四的人则是涉嫌杀人罪。

阿纬被控两项重罪:杀人未遂、共同杀人。他极力喊冤,坚称全程都没有要参与斗殴,唯一的出手,是看到张三要攻击同伴,他才拿起路边的拒马去推张三。

冤案当事人身心俱疲,终生都难以平复。(图/翻摄自网路

检察官不信,认定阿纬参与行凶,把他起诉。

这场混战中,只有一人承认杀人─带刀行凶的林五(化名,未成年)。他说,「当时在场的人,不知道我会拿刀砍赵四的头部腹部。」

一审法官调查时,其他的人都一致做证指出,没有看到阿纬动手打人

这些人有没有可能串供,掩饰阿纬行凶,为他脱罪?

法官想到了方法─调阅现场附近的监视器光碟。没想到,结果让法官惊讶不已:警方竟然把监视器光碟档案删除了。(宜兰地院公务电话纪录,民国100年10月31日)

此案是有人死亡的重大刑案,警方却在命案发生不到100天、官司还在审理中就销毁证据,气得法官不禁斥责警方:「甚为不当」。

阿纬究竟有没有参与行凶?法官只得另起炉灶。

法官找到了法子──把阿纬当天所穿的运动鞋送鉴定。鉴定结果指出:鞋子上排除有张姓伤者赵姓死者的DNA。

同案的少年都说没有看到阿纬动手、光碟物证被罗东警方销毁、阿纬的鞋子没有伤者及死者的DNA,面对这些迹证,这个案子留下一个疑点:检察官当初是根据什么证据起诉阿纬?

在检察官没有积极证据下,阿纬就这么被冤了。所幸,最后无罪收场

检察官可能不知道阿纬故事的后续:他在刚满18岁时丧失了269天的自由,在这段期间,他的学业中断同学误解他是杀人犯、他的人格始终被贬损,街坊邻居以异样的眼光看待他。甚至于,连他的家人都说,因为这个案子,「整个家庭身心俱疲,到现在都难以平复。」

检察官,你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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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元庆,司法记者20多年。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审判法」施行。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