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不敢和女同志说话”的宁夏政法委原副书记,收60万帮“黑老大”儿子脱了罪

(原标题:“街上不敢和女同志说话”的宁夏政法委原副书记,收60万帮“黑老大儿子脱了罪)

12月22日,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马荣富等34名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进行一审宣判

马荣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马荣富案背后“保护伞”,宁夏政法委原副书记于霆已于11月3日,因受贿获刑6年半。

而于霆与马荣富之间的关系,也于12月24日被披露出来。

于霆是首个公开落马的省级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干部。/人民日报

行事低调,“走在街上不敢和女同志说话”

公开简历显示,于霆出生于1965年2月,河南郾城人,起初在宁夏石嘴山市煤气热力公司储备站工作,之后历任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团委书记陶乐县委书记

2004年2月至2013年12月,于霆历任中卫市政府筹备组副组长、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等职务。2013年,于霆调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任副书记兼副秘书长(正厅级)。

2018年10月,于霆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于霆行事较为低调,近年鲜有行动见诸报端。在任陶乐县委书记时,于霆曾谈到陶乐县之小,说“这是一个没有隐私的县城”,“走在街上不敢和女同志说话,否则第二天县委书记的作风问题家喻户晓。”

然而,多次提到“家风”问题的于霆,日后却与“黑老大”关系密切。

于霆与马荣富开始有交集,要从2006年说起。

判决书显示,2006年初,于霆任中卫市副市长,主管交通。而马荣富是中卫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马荣富为了和于霆搞好关系,获得于霆对其从事的运输行业的支持和帮助,2006年年初,于霆准备去新加坡留学前和2007年春节前回国后,马荣富先后在于霆办公室和于霆家附近,分别送给于霆现金20万元。

不到一年后的2008年,马荣富开始寻求于霆的帮助。

在案证据显示,2007年和2008年,为解决中卫城区群众打车困难问题,中卫城区准备增加出租车数量。马荣富得知此事后,找到于霆希望得到帮助。先后三次,马荣富送给于霆现金共计100万,于霆收钱后,答应给马荣富帮忙。

12月22日,马荣富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无期徒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2 “黑老大”儿子致人重伤,给公检法负责人打招呼

2011年,马荣富的儿子惹了一件大事,他想到了已是中卫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于霆。

2011年7月19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接到110指令称,有人在中卫市政府西侧检察院门口持刀和棒打架。后经出警查明,马荣富的儿子与人因私怨,纠集数十人持械聚众斗殴。此事导致对方1人重伤住院。随后,警方拟立聚众斗殴案件侦查,马荣富的儿子等人被拘留。

马荣富先后两次找到于霆帮忙,并先后拿了20万元和40万元。于霆收钱并同意帮忙。此后,于霆分别给时任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局长杨某、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某、中卫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某、中卫市法院院长乔某等人打招呼,要求从轻办理该案。

在案证据显示,于霆找到公安负责人说,马荣富是民营企业家,对他儿子要从轻处理。

但警方负责人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因此没给办案人员打招呼。

于霆告诉时任沙坡头区检察院负责人说,自己很关注此案,能不捕就不要捕了。恰逢有人在检察院提出不批捕的意见,于是,时任沙坡头区检察院负责人召开会议决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

到了公诉环节,于霆再打电话给时任沙坡头区检察院负责人说,不要起诉,将案件消化在沙坡头区检察院,要考虑办案的效果。

时任沙坡头区检察院负责人怕上级过问,于霆说市检察院由他去协调。而时任中卫市检察院检察长也收到于霆的电话,说要把马荣富儿子的案子处理好,让从轻处理,他同意了,但没具体打招呼,只是按照法定幅度给予了从轻。

有多名检察院工作人员认为,此案证据充分,必须提起公诉。

之后到了即将庭审阶段,在一次市委政法会议后,于霆找到时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说,“有几个小青年打架,要追究刑事责任,判缓刑就够了。”时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联系了沙坡头区法院院长。

最终,将人打成重伤的案件,马荣富的儿子未被起诉,同案人员也被判了缓刑。

2012年4月和5月,马荣富为感谢于霆对其公司和个人的帮助,以及今后获得更多的帮助,两次送给于霆共计30万。2年后,于霆再次升职,马荣富还曾给过于霆2万美元。

2013年,在担任中卫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期间,于霆还帮另一起涉嫌非法拘禁案的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收受了一根200克金条。

今年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官方发布消息,决定给予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于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纪委监委发文称,“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

今年11月4日,于霆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3 “黑老大”以商养黑,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12月22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荣富等3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前后,马荣富为树立非法权威,纠集多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谋取在中卫地区公交客运行业的非法强势地位,网络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原中卫县汽车站内设立“调度室”,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马荣富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的非法影响,谋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并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而实施有组织的犯罪活动39起,“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公交、出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和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中卫地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对马荣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33名被告人分别依法判处2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