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前副书记何健民被双开:滥权妄为、疯狂敛财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前副书记何健民被双开:滥权妄为,疯狂敛财。(网易资料照)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5通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政法委前副书记、一级巡视员何健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选人用人公权力和公安系统公共资源当成谋取私利筹码,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中共党的事业和形象。

经查,何健民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机动车特殊号牌,违规办理警风警纪监督员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特殊车牌办理、经费装备拨付、项目承揽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健民身为省级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忠诚干净,秉公执法,但其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共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共党纪国法,执法犯法,为官不廉,滥权妄为,将选人用人公权力和公安系统公共资源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

何健民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健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