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不可能只一人只一案 就看特侦组怎么办? 

高达宏

摘要:

由目前所知的证据来看,林益世的犯案侦办下去必然牵涉到其他许多的共犯人物,也就是不可能只有一人,也不可能只有一案。这并不是多么高明分析,而是普通常识常理。一˙不只一个人:二˙不只一个案:三˙事关国民党会不会又是一次的雷声大雨点小:

本文: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收贿贪污,由目前所知的证据来看,林益世的犯案侦办下去必然牵涉到其他许多的共犯人物,也就是不可能只有一人,也不可能只有一案。这并不是多么高明的分析,而是普通的常识和常理。

一、不只一个人:最基本的共犯连线,可以想得到的第一个抓共犯的方向是钱怎走。「六三○○万元分成三份,一份给中耀、一份给中联,另一份是公关费用」,中耀公司唯一股东负责人陈耀中原名陈进忠」,所以很明显的陈耀中在这个事件中是个脱不了关系的「共犯」。

还有,关于分钱,林益世在录音档案中说:「我这次要处理好几个委员」,有些立法委员名字已经曝光,如国民党立委王进士,这些国民党的立委当然也是重要的贪渎共犯。此外,可以推论的是,以行政院秘书长之尊,能够让他分付公关费的人,必然是政治位阶高头大马」的人物,一般说来,秘书长是专门院长「做事情」的下属,所以是不是会指向前任行政院长,那就很难说了。 其次,陈启祥断料之后,谁接续了陈启祥的份额?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付出了八千三百万的人,也就是陈启祥之后的可能行贿者,这个很容易就可以查出来。而牵涉此案的「基本参与者」,批准对陈启祥给料和断料的中钢的负责人,都是明知而故意执行非法业务的「共犯」,虽然是畏于林益世的权势仍脱不了关系,这也是随手可抓的嫌犯。总之,林益世事件牵涉的不是只一个人,而且可以查办的高官ˋ立委为数可能不少。按照这几年特侦组办侦办国民党和民进党政治人物的习惯来看,国民党那些可能被牵入高官ˋ立委应该可以不必太过担心。二、不只一个案:当陈启祥向林益世请求不要将价码从六千三百万提高为八千三百万时,林世益表示,要来找他的人排队排了一大堆。其实林益世不必说,大家也可以推测得知,林益世涉贪不是只有陈启祥这一件。如果林益世的贪污来源只有陈启祥这一家,林益世怎么敢得罪陈启祥,就是因为陈启祥的八千三百万对林益世而言,根本算不得甚么,所以林益世才敢毫无商量余地的嚣张的对陈启祥说断料就断料。从中钢的执行效率来看,林世益的势力之大真是足以撼天,也因为林世益有这种「收取六千三百万贿款」的实力,也就是行贿者的利益必然相当可观,所以找上门的人会挤破头。因此,就常理常情而论,林益世涉及贪渎的事件不会只有一件是可以「铁定」的事。要找出一二件林益世的其他贪渎事迹应该不会太难。被林益世牵涉到的立委,应该也有涉及类似的案外案的事件。这就要看特侦组是不是有胆量去「柳暗花明」一下子了

三、事关国民党会不会又是一次的雷声大雨点小:尽管现在林益世的事件是闹得天翻地覆,林益世是被狂风暴雨猛袭,不过进了特侦组以后,开始了「国民党的司法程序」之后,很可能林益世就可以改唱「小雨打在我身上」了。因为,有可能会是和国民党的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一样的判,要不然就会像国民党的立委何智辉ˋ县长伍泽元的贪渎案一样办,若再是让审马英九特别费ˋ陈水扁机要费的法官蔡守训来审的话,台湾的「司法之耻」就可以重演一遍了。特侦组怎么真办?法官怎么审判?大家仔细看。

作者高达宏,美国乔治亚州,商。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大家的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