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要向陈水扁学习,蓝营要向扁虫学习!

傅云钦

台湾蓝绿阵营不往宣布台湾独立,以取得台湾主权的方向努力,只会各自透过自己的机关、自己的政党、自己的媒体,互相恶斗,争权夺利。长此以往,台湾将来如果没有被海峡对岸并吞,真是天佑台湾。

什么叫做恶斗?只问立场,不讲是非的斗争是也。蓝营听到绿营爆发弊案,就会冲上前一阵乱棍猛打,不管案子是不是有经过法院审理有罪定谳。绿营听到蓝营爆发弊案,也是如此。由蓝绿阵营长期恶斗的发展看,绿营有「青出于蓝(民进党头人大多出身国民党),而胜于蓝」的趋势。就以陈水扁弊案来说,陈水扁弊案爆发后,蓝营猛攻时,扁虫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很「内行」地提出「无罪推定的原则」,为扁辩护,让蓝营一时语塞攻势大减。

扁虫斗性虽强,但脑残无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谓「无罪推定」,指被告在法院审理定谳前,要被推定为无罪。这有尊重司法,不要擅自论人是非的涵义。也就是,主张「无罪推定」的人要求对手在法院审理定谳前闭嘴,固然没错,但愿「赌」服输,敢引用「无罪推定的原则」,就要服从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定谳后,不管结果有利、不利,主张「无罪推定」的人都必须尊重司法判决才对。换言之,如果不承认司法是公正的,就不要主张「无罪推定的原则」。一旦主张这个原则,即使受不利的判决,也要接受,不能耍赖,不认帐。

但是,我们看看扁虫们的行径,并非如此。陈水扁的弊案的一部分,如龙潭地案,已经判决有罪定谳了,虫们还是不服,还是认为司法不公。这就是愿「赌」不服输,事后赖皮的恶行恶状了。他们简直把「无罪推定的原则」曲解成「扁必须判无罪原则」了,这像话吗?更可笑的是,扁虫们口口声声司法不公,但如果有人说陈水扁犯案累累,多行不义,他们就反驳说:「陈水扁哪里是这样,国务机要费案等什么什么案,是判无罪的啊!」咦?他们不是说司法不公吗?怎么能引用「不公的司法」的判决来证明陈水扁的清白呢?司法既然不公,陈水扁被判无罪,就是法官偏袒陈水扁的结果。无罪的判决反可用来证明陈水扁有罪,不是吗?

扁虫们脑残,也脑扁,又脑偏。他们另有一套歪理。他们所谓的司法不公,不是指全部不公,而是一部分公,一部分不公。哪一部分公,哪一部分不公呢?扁虫的分类标准是,判决陈水扁无罪是公,判决有罪是不公。这种心态就是只问立场,不讲是非的心态。基于这种心态而做出的言行,就是恶斗,就是一堆狗屎

绿营越来越善于恶斗,往往比蓝还敢死。再以昨天爆发的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遭中钢厂商控告索贿贪渎案为例。这个案子才刚被壹周刊登载出来,检察官都还没开始侦办,遑论侦结起诉或法院的审判,绿营就见猎心喜,一口咬定林益世贪污,以作为斗争总管马英九政府的「资本」。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说:「林益世被控收贿、索贿,报导的周刊提供非常明确的事证。马英九总统第一任期在无能道歉声中结束,第二任从贪渎开始。马总统爱把清廉挂在嘴边,言犹在耳,他要怎么面对自己的心腹、自己的左右手贪污?」民进党立委郑丽君甚至加油添醋,编起剧本来了。她质疑林身为国民党重点培植对象,做出这种行为,难道没有更高层知情或予以护航吗?且光一个厂商就有这些内幕,恐怕林益世还是「经验丰富的累犯」云云。至于亲绿的民视、三立电视那些脑残的名嘴,口沫横飞,绘影绘声,「秀」气十足,就不在话下了。

哇!在这些脑残的绿营人士眼里,壹周刊关于林益世的报导居然变成绿营的「圣经」了。其效力强过检察官起诉书,甚至法院的判决书。铁口直断,喝令开铡,不必侦查,也不必审判,一切依壹周刊的报导就行了。他们声援陈水扁时喊得声嘶力竭的「无罪推定的原则」顿时不见踪影了。原来他们认为这个原则只有适用于自己人陈水扁,不适用于非我族类的林益世。

国民党阵营如何因应林益世的案子呢?昨天除了行政院长陈冲相信林益世的清白之外,蓝营的政客似乎都避之危恐不及。蓝营的电视名嘴也好像都顾左右而言他,不谈这个话题。蓝营之中,居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学习扁虫们的作法,搬出「无罪推定的原则」的来为林益世辩护。蓝营恶斗的能力跑到哪里去了呢?

蓝营人士,赶快向陈水扁和扁虫们学习吧!第一,蓝营的政客、名嘴现在要赶快主张「无罪推定的原则」,以挡住绿营的恶嘴。林益世要学陈水扁,绝不说:「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以免将来被判有罪时,没有怪罪司法的余地。第二,如果将来林益世被判决有罪,林益世和蓝营人士就搬出陈水扁和扁虫们的绝招,说「司法不公」、「司法迫害」。第三,如果将来林益世被判决有罪后,入监服刑,林益世和蓝营人士就搬出陈水扁和扁虫们的贱招,请求特赦或保外就医。如果总管马英九也不特赦林益世,林世益就要把自己弄到像陈水扁一样,有胃食道逆流、心凝燥郁等毛病,然后也请号称想要消除蓝绿恶斗、化解蓝绿仇恨柯文医师去监狱诊断一下。这样表演一番,听说就有保外就医的机会。

国民党、民进党这两个烂党恶斗不息,燃烧司法,照亮自己,令人痛心。以上给蓝营的建议,纯属戏谑,用以鄙视这两个烂党,如此而已,请勿误会

●傅云钦,律师,建国广场负责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您的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