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绩效? 警拦查酒驾变抓毒法官判免罚

员警执行路检,从查酒驾抓到毒品法院判决车主免罚。(图/示意图内政部提供)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警察查酒驾却抓到毒品,结果法官判决免罚,到底怎么回事?日前台北市大安分局员警在路检点拦下许姓驾驶,起初针对酒驾部分进行查验,但之后员警打开后车厢发现微量K他命粉末,对许姓驾驶开罚2万元,但许男提起行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认定警方违法搜证、无法证明许男持有毒品、不符比例原则,裁定撤销罚款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1日凌晨,地点在台北市辛亥路3段一处巷口,根据了解,当时大安分局员警在此设立路检点执行路检勤务。员警拦下许姓男子驾驶的轿车,一靠近就发现车内散出浓浓酒味,于是请许姓男子和同车友人下车受检,经酒测发现,饮酒的是乘客非许男。

大安分局表示,酒测后员警征得许姓男子同意,并且由许男自行打开后车厢,由员警以目测方式确认无其他问题,没想到就在后车厢铺毯上发现可疑白色粉末,许男表示「那是洗车用的蜡。」但经现场检验后却呈现毒品反应,员警接着将0.014公克的粉末采样送验,确认为K他命后,函送台北市刑大进行裁罚,但许姓男子认为,自己没有前科,也通过验尿,不应该罚款,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法院裁定员警执勤不符比例原则,又无法证明毒品来源,警方表示尊重裁定。(图/记者杨佩琪摄)

而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虽然现场经许男同意,并由许男自己打开后车厢,但员警执法不符比例原则,重点是又无法证明K他命粉末确实为许姓男子所持有,况且许男既然没有其他可疑迹象,就不应该又去查车厢,此举不但欠缺法源,又侵害人民隐私权行动自由,因此撤销裁罚。

对于法院裁定,大安分局表示尊重,强调将在符合比例原则下,持续查缉毒品等不法行为。不过有员警认为,查缉地点为法定核准路检点,员警「尽责」确认没有其他问题后,就会让当事人离去,况且也已征得当事人同意,并无胁迫等情事,何来侵害隐私与行动自由?况且要真问心无愧,为何当事人要「说谎」?若按法院逻辑,是否以后员警出勤,说查毒但现场有军火也不能抓?

律师表示,的确员警执法也需再合理状况下进行,若无端拦下民众并且搜索、搜身,都有触法疑虑,民众可以当场拒绝,但建议还是先配合受检后,再向相关主管机关进行申诉,透过正当法律程序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