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将上路 买盐看标示 补「碘」防变胖又变笨

国健署提醒,成人每日食盐摄取量不宜超过6公克。(图/达志示意图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碘是人体必需营养素,但台湾民众尿碘浓度偏低比率高达51.2%,若无法由天然饮食获得足够的碘,会造成胎儿智能受损及甲状腺肥大等。食药署今日预告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草案」,规定所有的包装食用盐品须于包装上强制标示「碘为必需营养素」,并标明是否加碘以及所加的「碘化钾」或「碘酸钾含量预计于1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规定。国健署署长邱淑媞表示,据国健署102年「国民营养健康状况变迁调查尿液碘浓度分析计划结果,台湾6岁以上全人口尿碘中位数99微克/升,有51.2%国人尿液碘浓度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尿碘浓度中位数下限100微克/升,显示国人碘缺乏。但目前并非市面上所有的盐都有加碘,台湾早期为了预防因缺碘导致的大脖子症状,曾经实施全面食盐加碘的盐品专卖制度,但自民国93年盐品开放自由贸易后,市面上贩售的食盐不再强制加碘,若缺乏清楚的标示。而未经历大脖子盛行年代的年轻朋友们,甚至还可能误以为食盐中的碘是不好的食品添加物。因此,明年元旦起将实施「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规定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限量规格标准」的碘盐可自由宣称(非强制标示)「碘盐」、「含碘盐」或是「加碘盐」等同意义字的盐品,并加注标示醒语「本产品含有碘,为必需营养素之一,但不适用于高碘性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及碘131放射治疗患者。」另外,天然的海盐中只含有极微量的碘,不足以供应人体所需,因此选购食盐时,最好的方法是从成分有无标示「碘酸钾」或「碘化钾」来确认是否为加碘盐。另外,预计于106年7月1日实施「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草案」中也会增加几项新规定,包括加碘盐的品名须以「碘盐」、「含碘盐」及「加碘盐」命品,并于产品包装上强制标示「本产品加碘,碘为必需营养素,但不适用于高碘性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及碘131放射患者」以及营养成分中标明「碘化钾」或「碘酸钾」的含量。加碘盐适合一般民众、餐饮业食品业选用,若民众外出用餐或吃自助餐,不妨也询问店家是否使用加碘盐,有助于加速促使店家采用加碘盐。不加碘的食盐仅供如接受碘131放射检查或治疗以及甲状腺疾病等少数患者使用,标示新规定让需遵照医师指示选用未加碘盐的患者,更容易从标示辨明以选购适合自己的盐品。但也必须注意,食盐本身是钠的主要摄取来源,饮食中的钠摄取过多是导致血压升高以及高血压的主要原因之一,成人每日食盐总摄取量不宜超过6公克,国健署提醒,一般民众只需将平日使用的食盐改为加碘盐,不可为了补充碘而多摄取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