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用回收废油 全统香猪油检验竟合标准

卫福部食药署8日公布废油回收厂胡信德强冠油槽,与产出的全统猪油油质检验结果。(图/记者赖于榛摄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8日公布检方提供的劣质猪油,除了胡信德工厂废弃回收油检体酸价与苯骈芘含量偏高,强冠公司市售的「全统香猪油」竟然都符合标准,由于原料来源是回收废油,食安法律不容,相关制品都要下架。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9月5日配合检调单位抽取4件检体送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检验,其中3件检体为自胡信德工厂的油水分离槽所抽取废弃回收油,1件检体为自强冠公司油槽中所抽取之尚未精炼的原料油。卫生人员则在市面抽样强冠生产的「全统香猪油」。

食药署在连日赶工下,已就下列检验项目重金属(砷、铅、汞、铜、锡、铬)、酸价、黄曲毒素、总极性物质、苯骈芘「benzo(a)pyrene」、动物成分(牛猪鸡鱼)等完成检验。

食药署8日公布检方提供的劣质猪油,检验结果显示,胡信德工厂废弃回收油检体的酸价与苯骈芘含量偏高,其余项目的检验结果包括未检出黄曲毒素、总极性物质为未检出或在正常范围;而强冠公司未精炼原料油之酸价偏高,其余项目的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或在正常范围。

此外,食药署对于强冠公司所生产之「全统香猪油」进行酸价、总极性物质、苯骈芘「benzo(a)pyrene」等之检验,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或在正常范围,食药署副署长姜郁美表示,依据检查检验,「合理怀疑是油炸回收」。

姜郁美表示,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油炸废油不可以回收精炼进入食品链,这种油脂制造的成品,进入食品加工厂,所制成的食品都要下架。

食药署研究检验组长陈惠芳说,这次检验项目包括酸价、总极性物质、苯骈芘、砷铅汞铜镉锡铬重金属、黄曲毒素,这些油品是否酸败水解品质指标,另验动物性成分是否有猪以外成分,以及加验重金属铬以了解是否使用皮革废料等。

▼食药署8日带着记者到研究检验组的实验室参观验油仪器,重金属。(图/记者赖于榛摄)

检验结果显示,胡信德回收油(2.7~3.0 mg KOH/gfat)、强冠原料油(2.3 mg KOH/g fat)的检体,酸价超过正值标准1.3mgKOH/gfut,代表油脂不新鲜,已水解酸败;胡信德回收油检体也出现苯骈芘(0.9~6.6 ppb)超过正常标准2ppb,这是反复油炸的废油指标,其他项目都合格

陈惠芳强调,强冠生产的全统香猪油经过精练,除了重金属检验尚未完成,其他项目都符合卫生标准,只是原料是法律不容的废油,「这显示不能只靠检验把关」。

食药署检验结果:

一、 胡信德工厂之废弃回收油:(1)重金属:砷、铅、汞、铜、锡与铬均未检出~正常范围;砷虽检出0.01~0.02 ppm,但均未超过食用油脂之卫生限量标准(0.1 ppm)。(2)未检出黄曲毒素、总极性物质。(3)酸价为2.7~3.0 mg KOH/gfat,高于CNS食用猪脂标准(1.3 mg KOH/g fat)及油炸油之换油标准(2.0 mg KOH/g fat)。(4)苯骈芘含量为0.9~6.6 ppb,有2件检体高于欧盟食用油脂标准与我国食用油脂企业指引(2 ppb)。(5)动物成分为极微量之猪阳性,对牛、鸡、鱼均为阴性。由酸价与苯骈芘之含量偏高结果推测该3件检体可能来自回收之油炸油。

二、强冠公司之原料油:(1)重金属:砷、铅、汞、铜、锡与铬均为未检出~正常范围;砷虽检出0.03 ppm,但小于食用油脂之卫生限量标准(0.1 ppm)。(2)未检出黄曲毒素、总极性物质。(3)酸价为2.3 mg KOH/g fat,高于CNS食用猪脂标准(1.3 mg KOH/g fat)及油炸油之换油标准(2.0 mg KOH/g fat)。(4)苯骈芘含量为1.1 ppb,符合欧盟食用油脂标准与我国食用油脂企业指引(2 p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