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逼迫女友护理师离职 高雄男遭判刑

黄男涉嫌用女友手机讯息医院,称「有找到新工作,她不做了」,一审黄男遭高雄地院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徒刑,黄男不服判决上诉,但遭高雄高分院驳回,维持原判,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黄姓男子因为看到护理师女友小蓉化名)用手机与异性聊天,他心生不满动手殴打小蓉,并且涉嫌用她的手机传讯息给医院,称「有找到新工作,她不做了」,一审黄男遭高雄地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徒刑,黄男不服判决上诉,但遭高雄高分院驳回,维持原判,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蓉在高雄某医院担任护理师,与黄男是同居情侣关系,2018年7月18日晚上8点多小蓉下班后,被黄男用机车载回租屋处,黄男将小蓉的手机拿来看,却发现小蓉与异性友人聊天,一气之下动粗殴打小蓉,并将她的手机控制。

随后黄男因为想要女友陪着她回南投一起生活,不希望她继续在高雄的医院工作,因此自作主张,用小蓉的手机冒用她的名义,传出「不好意思最近真的太忙了,怕没时间跟你讲」、「因为每天太晚下班,我有找到新工作,我不做了」、「不好意思造成困扰」等讯息给医院的护理长。

但事实上小蓉并不想离职,没有同意黄男打任何相关离职的文字讯息,也不曾与医院任何人员说过不想做了,消息来的太突然,护理长觉得有异状,就一直拨打手机给小蓉,黄男更逼迫她必须开扩音,并且威胁只要说到离职以外的是就会挂断电话

直到隔天晚间,2人出外用餐时,小蓉趁黄男不注意才取回手机,并且利用厕所机会拨电话向家人求救并报案警方与家人相继到场后,小蓉终于脱身,她立刻向护理长表明并没有想要离职一事,并详细解释当时状况,小蓉最终获得可以继续工作的机会。

虽然黄男出庭时辩称,有看到女友手机内容,且否认有冒名传讯的行为,但法官传唤护理长等人作证,她们称当时确实有收到简讯,也曾多次回电,不过都未接通,因此认定是黄男犯行,一审高雄地院依伪造文书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黄男不服判决,上诉高雄高分院,二审合议庭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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