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百萬「樹化玉」追求女董遭打槍 高雄男狂盯哨被判刑

朱姓男子追求女董不成,跑到女方公司盯哨,最后法院依跟骚法判他二月徒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判决指出,朱男结识女董后,展开热烈追求,还将珍藏的树化玉交给女董的玉石公司寄卖,朱男见时机许可,向女董告白,但女董认为两人不适合,拒绝朱男的好意。

事后朱男传讯给女董「告白后我承认我走心了」、「我真的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最近的过错我一定好好反省,希望不要失去这个得来不易的缘分」,但女方不为所动,认为两人当普通朋友就好。

告白遭拒后,朱男不死心,借机前往女董公司「盯哨」,还在公司附近掌握女董上、下班时间,女董认为朱男是在骚扰她,报警对朱提告,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处分不起诉。

女董不甘心,委请律师提起自诉,高雄地院审理时,朱男辩称他不是骚扰女董,双方是有寄卖纠纷,他为了树化玉买卖,才对到女董公司堵人。

但法官检视朱男与女董对话纪录,发现朱男曾以「阿姨」、「中年妇女」称呼女董,显为针对女方年龄、性别而为情绪发泄,对话内容并非讨论如何处理交易纠纷。

法官认为,朱男曾至女董公司网页留言名论,但内容都在指女董谎报年龄,以网路交友方式推销商品,并非单纯处理双方的交易纠纷,应是追求女董未果衍生的举动。

法官综合事证,不采信朱男说词,认定朱男行为已明显让女董感受不安或恐惧,依违反跟骚法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