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逃逸外劳盗伐扁柏树瘤价值12万 3男被判刑并科罚金百万

林及江男透过陈男找逃逸外劳盗砍珍贵林木台中地院依违反《森林法》判刑。(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林男、江男策画盗采珍贵林木,透过陈男找到3名逃逸外籍移工,在2019年2月间梨山地区国有林地盗伐台湾柏树瘤,因形迹可疑被线上执勤警员林务员巡山发现通报查获。林男否认盗木,但称知外劳上山锯木身上散发木头味。一审分别判林男、江男及陈男等人徒刑1年10月、罚金137万元,2年4月、罚金37万元及徒刑3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42岁林男、52岁林男为盗伐珍贵木材,透过陈男的女友转介胡姓等3名逃逸外籍移工。林男在2019年2月间开车在胡男等人到梨山地区的国有林地,由胡男等人以链锯盗伐台湾扁柏树瘤。

胡男等人在山上停留6日后,林男及江男各开车上山接运下山途中因形迹可疑遭线上执勤警员及林务员巡山发现通报,行经中横便道管制人员拦查,林男见状弃车逃逸、江男开车调头朝合欢山方向逃逸,胡男等3人被逮,并起获台湾扁柏树瘤15块及一批,警方并持检方核发的搜索票拘提江男。

林男在2015年因违反森林法案件被判决有罪确定,林男否认盗木,但称知胡男等3人上山锯木,因为他们身上散发木头味;林的辩护人辩称他所窃取的林木为珍贵木。江男在侦查时坦承犯案,但在法院审理时完全撇清。

法官不采信两人说法,认为两人犯态度不佳,所查扣15块台湾扁柏树瘤价值为12万4920元,依《森林法》规定,并科赃额加重为10倍至20倍罚金,分别判林男、江男及陈男等人徒刑1年10月、罚金137万余元,2年4月、罚金37万余元及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