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2枪虐猫致终身后遗症 男子遭判刑3月、并罚30万

家猫「姆姆」模样惹人怜爱,遭男子吴础均开2枪虐待后留下终身后遗症。(饲主提供)

29岁男子吴础均仅因好奇,见家猫「姆姆」在阳台晒太阳,竟持瓦斯镇暴枪朝姆姆脸部射击铝弹,姆姆经急救后,仍留下永久后遗症。台北地院审结,依《动物保护法》故意伤害动物致动物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罪,判吴男3月徒刑,并科罚金30万元,可上诉。

吴男今年4月间在北市捷运景美站附近闲晃,见到姆姆在自家阳台晒太阳,竟持瓦斯镇暴枪朝姆姆射击铝弹,第1枪没中,又补上第2枪,姆姆脸部中弹口吐鲜血,饲主送医急救后才保住姆姆性命。

警方前往拘提吴男时,在吴男家中起获枪械、瓦斯钢瓶、铅弹及铝弹。吴男认罪,供称平时就喜欢玩枪,枪枝子弹是在网路上买的,他以为打的是野猫,不知有人饲养。

北院日前开庭时,饲主表示姆姆养了9年,虽无生命危险,但丧失部分呼吸、嗅觉功能,迄今仍不断流鼻涕、流脓,几乎每天要换被单,并气骂吴男迄今仍未道过歉,感受不到他的诚意。吴男受到一番斥责后,当庭起身向饲主鞠躬道歉。

法官认为,动物保护目的是源自人类将动物视为同伴生物的责任,没有任何人可在欠缺理性理由下,带给动物痛苦、灾难或伤害,人类既与动物同存在于地球上,自当尊重动物生命,不应为任何骚扰、虐待或伤害。

法官审酌吴男仅因无聊、泄愤的个人心理因素,即持空气枪朝姆姆发射2发金属弹丸,造成姆姆右侧鼻甲骨全毁,成不可逆转的功能毁伤,轻蔑动物生命,对动物保护的风气影响甚钜,并考量他坦承犯行等态度后,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