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遗失5万元遭拾获 刑警只还1万称「袋子破了」遭判2年8月
北投警分局林姓侦查佐侵占民众遗失的现金4万,士林地院依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月。(图:本报资料照)
北投分局侦查队侦查佐林逢振,2019年8月28日发还给张姓民众遗失的5万元,只发还其中1万元,另将4万元占为己有,民众觉得有异,联系第一时间处理的派出所员警,2人亲赴分局对质,林称保管袋被勾破掉出4万,随即发还差额,但法官查看保管袋并无破损,依贪污罪判处徒刑2年8月,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
从警28年的林逢振,2017年1月承办北投分局拾得物业务,2019年8月21日受理张姓民众遗失现金5万、存折8本,28日,林通知民众到分局领回,他却将其中4万元占为己有,后经张发现异状,找到派出所员警,员警说当时受理遗失物后,在保管袋上写明50张千元钞票,不知为何变成1万元,并与张一起回到分局,找来督察人员一起对质。
林辩称,没有拆开保管袋,张姓民众来领回时说遗失1万元,没过多久又跑回来说遗失5万。而原本保管袋4万元,就算没有发还,也要送到警察局,不可能据为己有。而辩护人则说,林有青光眼,看不清楚保管袋上的金额,但领据上确实签1万元,若要侵占,则会请民众签5万元领据。
判决指出,林在对质时说,罪近案件比较多,勾在一起,拿出来时勾破保管袋,并在小仓库找了5到10分钟,才拿出4万元给张姓民众点收。但根据督察组拍摄的保管带,只有带口有拆封,旁边都是完整,并没有破损,而且就算被「勾破」,不规则形状也不会掉出40张钞票。
另外,林辩称剩下4万要交给警局公告,但警局承办人说,若全部发回就不会公告,而且根据领据上的1万元,在张男的对质时找到差额4万元,已将1改成5字,证明若没有被发现,林若将领据上的数字改为5也不会被发现,即可现金侵占入己,并将此案报结,警局并不会知道。
判决指出,林抽出1万元时,就已经知道遗失现金是5万元,假使民众真的说遗失1万,理当再次确认上方金额,但林辩称手边没有资料确认遗失物,并不可采。并痛斥,林见张姓民众年迈,抱持着找回来部分就好的心态,未必会进一步查证,因而心生歹念侵吞现金。
而且,林见张找来员警质问时,还企图狡辩,足以证明林将4万元现金侵占入己的犯意,法院依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