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警遭判刑12年2月弃保潜逃 60万保证金没入
贪警蔡至恩弃保潜逃,法院裁准没入60万保证金。(中时资料照)
淡水警分局前警员蔡至恩承办性骚扰案件,与胞兄向性骚扰被告勒索金钱,遭判刑12年2月定谳,蔡男不愿入监服刑,展开逃亡听并遭士林地检署发布通缉至今,检察官日前声请没入蔡男保证金60万,法院日前裁准。
蔡至恩被控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地院审理期间一直遭羁押,直至2022年10月6日以60万具保。
全案起于2021年间,时任新北市警局淡水警分局警员蔡至恩,受理女子控告许姓男子涉性骚扰,未依规定立案,以不实案号等向健身房调取许男个资,恐吓交出10万的处理费,全程被许男录音,二审高等法院改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2月,蔡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去年9月驳回上诉定谳。
士林地检署发出传票通知蔡男到案执行,蔡男无正当理由未到案,经拘提无着,认定蔡男已经逃匿,去年12月8日依法发布通缉,至今仍未被缉获,检方遂向士林地院声请没入保证金,法院日前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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