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警泄个资判刑6月 捐60万助弱团换3年缓刑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台北市中山分局黄姓员警利用职权为友人查询债务人资料,再交由征信业者追债,黄员事后被查出犯行,遭检方渎职罪嫌起诉黄员,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黄员自愿损给罕见疾病基金会等10个公益弱势团体各6万元,法官审酌黄愿捐款赎前愆,经此教训无再犯之虞,依妨害秘密罪判刑6个月,缓刑3年。

黄姓员个资给友人,友人转卖征信所遭查获,黄员自愿助10弱势团体共60万元换得法官轻判并缓刑3年。(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

黄员是前中山分局所属长安东路派出所警员,具有登入内政部警政署「知识管理系户政电子闸门调阅户役政权限,民国96年6月间利用在派出所备勤时,为其彭姓友人查阅陈姓王姓债务人户役政资料,并将结果告知彭姓友人,随后其彭姓友人竟将资料交给游姓征信社业,而游姓业者再转卖给另一家征信业者,警方在侦办另一起案件时,在该征信业者的办公处所,搜出黄员所交付的资料。

黄员随后被检察官依渎职罪起诉移请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期间黄员坦承犯行并深表悔悟,且自愿损款财团法人靖娟儿里安全文教基金会、罕见疾病基金会、台湾儿童家庭扶助基金会台中市南区事务所10个公益或弱势团体各6万元,总计60万元。

法官审酌黄员自愿捐助弱势以赎前愆,认为黄员经此教训当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因此依妨害密罪判处黄员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3年,并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