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小队长勾结贩毒集团 泄密判2年3月 中警局停职处分
台中市刑事侦查小队长刘正雄,泄密给经营贩毒及博奕网站友人,甚至携带侦办卷宗与毒贩见面,让毒贩得以潜逃出境至今,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泄密、伪造文书等6罪,判处2年3月有期徒刑,不予缓刑。(王煌忠摄)
台中市大雅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刘正雄,在第六分局、雾峰分局任职期间,泄密给经营贩毒及博奕网站友人,甚至携带侦办卷宗与毒贩见面,让毒贩得以潜逃出境至今,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泄密、伪造文书等6罪,判处2年3月有期徒刑,若仍给予缓刑,其他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之执法人员将情何以堪,因此6次犯行均不予缓刑,台中市警局最快在7日做出刘员停职处分。
刘正雄目前任职的大雅分局,也在7日表示,刘在雾峰分局任内涉嫌贪污案遭羁押并停职,经台中地检署认贪污案罪证不足,改以涉泄密、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及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因停职原因消灭,且有人地不宜之情,经警察局核定刘员于2023年8月15日报调本分局。
大雅分局指出,本分局在2023年12月5日获悉此事,旋即函请台中地院提供案情进度及内容,6日透过「司法院全球资讯网」获得判决书,刘员遭宣告多数有期徒刑,其中1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不得易服社会劳动及缓刑,本分局另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9条第1项第5款报局办理刘员停职事宜,目前刘员休假中,预计停职最快7日生效。
判决书指出,刘正雄在1994年初任警职,2013年6月27日到2016年10月24日任职台中市第六分局侦查队小队长,2016年10月24日以后调任雾峰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在第六分局期间,以通讯软体LINE联系经营网路博奕的张姓友人,泄漏警方查缉赌博专案时程。
2020年刘正雄调任雾峰分局期间,宁姓药头怀疑遭乌日分局警方锁定跟监,遂拍下跟监车辆向刘求助,刘透过公务系统查询确认,随即以LINE回复,提醒宁男正被警方单位搜证;另外嘉义1名王姓警员,今年3月10日透过关系找上刘,表明雾峰分局侦办案件的嫌疑人是同事的小孩,请求刘帮了解是否移送地检署,刘随即将刑事案件移送书PDF档案传给王。
法官认为,刘正雄利用职务上机会,非法利用无辜民众个人资料,形同里应外合、内神通外鬼,其犯罪行为对国家公权力、法秩序造成之伤害甚钜,若仍给予被告缓刑,其他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之执法人员将情何以堪?且被告7年犯行高达6次,合计判刑2年3月,不予缓刑,其中1年1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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