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恶警勾结贩毒集团 延长限制出境8个月!裁定理由曝光
台中市刑事小队长刘正雄,被查出与贩毒集团勾结,遭台中地院判刑2年3月,限制出境、出海8月,由于限制即将期满,二审法官认刘源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王煌忠摄)
台中市大雅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刘正雄,在第六分局、雾峰分局任职期间,泄密给经营贩毒及博奕网站友人,让毒贩得以潜逃出境,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泄密、伪造文书等6罪,判处2年3月有期徒刑,市警局亦对其做出停职处分,由于刘员限制出境、出海将在26日届满,台中高分院认其有起逃亡境外、脱免刑责动机,裁定延长限制出境8个月。
判决书指出,刘正雄在1994年初任警职,2013年6月27日到2016年10月24日任职台中市第六分局侦查队小队长,2016年10月24日以后调任雾峰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在第六分局期间,以通讯软体LINE联系经营网路博奕的张姓友人,泄漏警方查缉赌博专案时程。
2020年刘正雄调任雾峰分局期间,宁姓药头怀疑遭乌日分局警方锁定跟监,遂拍下跟监车辆向刘求助,刘透过公务系统查询确认,随即以LINE回复,提醒宁男正被警方单位搜证;另外嘉义1名王姓警员,今年3月10日透过关系找上刘,表明雾峰分局侦办案件的嫌疑人是同事的小孩,请求刘帮了解是否移送地检署,刘随即将刑事案件移送书PDF档案传给王。
法官认为,刘正雄利用职务上机会,非法利用无辜民众个人资料,形同里应外合、内神通外鬼,其犯罪行为对国家公权力、法秩序造成之伤害甚钜,若仍给予被告缓刑,其他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之执法人员将情何以堪,且刘员7年犯行高达6次,合计判刑2年3月,不予缓刑,其中1年1月得易科罚金,谕知从2023年7月2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由于刘员限制出境、出海将在本月26日届满,台中高分院审理认为,依趋吉避凶、脱免刑责、不甘受罚之基本人性,有相当理由足认刘员有逃亡之虞,依目前第二审诉讼进度,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尚未消灭,仍有继续对被告为限制出境、出海处分之必要,爰裁定刘员自2024年3月27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并通知执行机关即内政部移民署及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侦防分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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