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钢足球「射门王」涉性侵女网友 二审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台南市台湾钢铁足球队「射门王」英国籍球员马可,被台南高分院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台湾钢铁足球队「射门王」英国籍球员马可,去年初涉嫌性侵外籍女网友,一、二审都被判刑3年2月,还被限制出境、出海。不过,马可委任律师虽认为,马可为捍卫自身清白及球团名誉,当不致于逃亡,实无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但台南高分院仍裁定从本月23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台南高分院认为,马可为外国籍,在境外有住居所,入境台湾加入球队多年,虽因与所属球队的约聘关系,在台湾有固定居所,但约聘关系可随时终止,且他为职业足球选手,非无相当经济基础,既经判处重刑,尚未确定,为逃避后续审判及将来可能的刑罚执行,有潜逃海外滞留不归的高度可能性。

二审说,权衡此案诉讼进行程度、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居住及迁徙自由权受限制的程度与比例原则,对被告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仍然存在,有继续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据查,马可因涉犯违反意愿性交罪,侦查期间经检方认为他犯罪嫌疑重大,自去年1月30日至同年3月29日限制出境、出海后,3月30日起再限制出境、出海2月。

检方起诉后,台南地院裁定他从去年5月29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但经律师声请,台南地院去年6月2日裁定100万元保证金,并责付领队后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去年6月8日经友人提出保证金100万元后责付,同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处分。

事后,具保人向台南地院声请发还保证金,改谕知限制马可出境、出海,地院裁定驳回确定后,台南地院从去年11月23日至今年7月22日再对马可限制出境、出海处分。

马可委任律师指出,马可于侦查、审理期间,均按时到庭应讯,未曾缺席,至今也无逃匿的实际举动,还于台湾有固定居所,也有正当职业及收入,现效力台南球队,担任主力球员之一,为捍卫自身清白及球团名誉,当不致于逃亡,实无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且去年6月8日向台南地院缴纳的100万元保证金,至今尚未领回,也可担保马可不致逃匿。

不过,检方表示,马可为外籍人士,且一、二审均判决有罪,一旦解除限制出境,有潜逃出境的可能,建议维持限制出境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