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大巨蛋案」一審判7年 高院再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
台北市财政局前局长李述德、远雄企业团实际负责人赵藤雄等6人被控违反证券交易法而遭限制出境出海,因限制期间将届,台湾高等法院裁定自2月19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实际掌控经营胜益营造公司的新北市议员周胜考仍须定期向派出所报到。
本裁定源自「大巨蛋案」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判赵藤雄7年,李述德9年、周胜考10年徒刑。
高院认为6人所涉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第6条第1项第4款、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第2项、第1项第2款、第3款等罪,都属最轻本刑为5年或7年有期徒刑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性,不甘受罚是基本人性,且这6人或曾为中高阶公务员、或为民意代表、或为企业负责人及中高阶主管,具有一定的资力及人脉,具有逃亡境外能力,有相当理由可认有逃亡出境之虞。
高院权衡6人的人权保障、司法权有效行使等公共利益,以及他们居住及迁徙自由权受限制的程度,认依目前第二审系属中的诉讼进度,仍有继续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因此裁定6人自今年2月19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周胜考部分定期报到部分,高院认为他自2017年10月31日具保停止羁押后迄今,除经法院许可或变更报到地点外,都有遵守法院命令定期向指定警察机关报到,且被告周胜考经原审命具保的金额为4千万元,衡酌他将满68岁、耳部及心血管疾病、睡眠障碍,并考量警察机关勤务负担,将报到次数减为每两周一次。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远雄企业团创办人赵藤雄自2月19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