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赵藤雄涉行贿 判刑7年

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中)。(本报资料照片)

远雄集团大巨蛋、新北土地开发、眷村改建、掏空远雄人寿等4大弊案,台北地院28日宣判。31位起诉被告,1人死亡判公诉不受理,赵藤雄儿子等23人判无罪,另7人判刑1年2月到10年不等,其中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行贿罪判刑7年、新北市议员周胜考依收贿等罪判刑10年、前营建署分署长洪嘉宏判刑8年2月、前财政部长李述德图利远雄判刑9年。

远雄集团副总经理杨舜钦表示,大巨蛋招标过程,远雄集团一切依法、依契约办理,审查过程也依程序进行,并无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对于赵藤雄判决结果,很遗憾法官没有采纳赵的理由,收到判决书后会一并研拟后续作为。

杨舜钦强调,远雄集团已积极推行专业经理人制度,强化公司治理及法规遵循机制等,公司已完成接班,各事业体均正常运作、稳定成长,集团财务与运作不受影响。周胜考则说,为捍卫自身清白,将会依法上诉。

远雄大巨蛋弊案部分,判决指出,李述德任台北市财政局长时,经时任台北市长马英九指示,有关议约事项全权授权他决定,但李在甄审会议主导裁示放宽地上权、营运资产处分限制图利远雄,严重损及台北市府及全体市民权益,构成图利罪,判刑9年,褫夺公权5年。

赵藤雄为加速推动土城开发案都市计划审议及环评审查,以远雄集团土方清运工程(含大巨蛋土方工程)交由周胜考实际掌控经营的营造公司承揽,行贿周利用与其议员职务具有实质影响力的密切关连行为,为远雄集团「乔事」。

只要远雄集团在新北市辖区内,遭遇与新北市府行政职权有关问题,周都会帮忙处理,还帮赵行贿其他议员但遭拒。

眷改弊案部分,洪嘉宏任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分署长时,代办全国各地眷改土地标售案的招标作业及后续都市更新计划,向赵藤雄收贿3550万,洪犯罪自动缴交犯罪所得,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8年2月。

赵藤雄起诉求刑24年,合议庭审理后认定他被诉违反证交法部分无罪,只构成行贿罪,经数罪判刑后,合并执行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