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涉性侵遭判4年不服上诉 法官延长限制出境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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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助理案,去年12月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经上诉后,目前最高法院审理中;钮承泽说他是「名人」没必要境管,但高院认为他有逃亡之虞,裁定明天(15日)起境管8个月。

钮承泽执导电影跑马》期间认识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他临时取消工作会议,改邀剧组到家中聚会被害人主管带去他的住处参与聚会。当晚9点多,宾客及被害人主管都离去,只剩女被害人在场,钮靠近她,不顾她反抗并强压沙发上用手指性侵。

台北地方法院将钮承泽判刑4年,上诉后,高院认为,他虽与女助理和解,却引用和解书的记载、辩称她未传达拒绝之意,暗指对方主动献身,他犯后没有悔意,仍判刑4年,钮承泽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由于钮承泽限制出境出海的期间在今天(14日)届满,高院日前传讯他进行审理,钮承泽说他是名人,举动皆受瞩目,又其始终遵期出庭,且已具保在案,事业财产、家人均在国内,实无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等语。

检察官认为,因限制钮承泽出境、出海,他才能于侦、审中遵期到庭,故有延长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高院审酌本案后续审理及调查结果如仍对他不利之处时,将可预期为规避刑罚之执行而增加他妨碍追诉、审判程序进行之可能性

高院认定,如果不继续限制出境、出海,恐出境后滞外不归以逃避审判及刑之执行,致国家刑罚权有难以实现之危险,「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之事由仍存在,裁定2月15日起对钮承泽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