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状告百度侵权一审胜诉 获赔6500余万元

(原标题:四维图新:公司状告百度侵权案一审胜诉 获赔6500余万元)

四维图新(002405)和百度之间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四维图新的一审胜诉暂告一段落。

11月20日晚,四维图新披露诉讼进展公告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对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判决,一审判处百度停止侵犯四维图新相关图形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判处百度赔偿四维图新经济损失6450万元,并连带赔偿合理支出92.66万元。

回溯历史资料,四维图新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自2009年开始在电子地图数据领域开展商务合作,并于2013年进一步达成《合作协议》。根据该《合作协议》,四维图新授权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原告电子地图作品,并向四维图新支付相应许可费,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予续约

但四维图新指出,在合同到期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其关联企业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仍然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于是,四维图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11月22日正式受理此案,前述判决即为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此外,法院一审除判令百度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求百度向四维图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值得一提的是,百度方面回应称,将对四维图新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