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之懂之,才能得之

因网而起,伴网而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创作生产主体力量,在文艺事业推动互联网从“最大变量”转化为“最大增量”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我们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用全新的眼光看待他们,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这对我们科学认知和正确对待新文艺群体提出明确要求。

其中,科学认知又是正确对待的前提。对新文艺群体的认知要首先做到“全新的眼光”,然后方能求得“全新的政策和方法”。这里,“全新的眼光”不仅仅指新文艺群体的身份定位而言,更蕴含着对其存在发展所遵循的全新内在规律进行科学研究和深刻认知的要求。

新文艺群体到底“新”在哪里?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它的存在状态、群体特征本质属性、活动方式是什么?这是近年来广受关注也众说纷纭的话题。人是事业发展最关键的因素。对新文艺群体了解和认知的深入程度,直接关系到如何有效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关系着如何更好健全联络服务模式、增强生产组织化水平、引导网络文艺创作质量提升等一系列工作任务。针对新文艺群体开展工作,不能“‘云’深不知处”,不能似是而非、挂一漏万,而是必须认得准、看得透、拎得清、抓得住。由此,用“全新的眼光”研究、认知、把握新文艺群体,就成为此项工作的起点,亦是网络文艺理论建设的重点。

人群空间观念突破:不再单纯依赖专业文艺工作者进行“艺术代言”,同时主动进行“艺术发言”

新文艺群体是在互联网技术打破空间限制的历史条件下新兴的文艺群体。作为由个体形成的共同体,它对空间限制的突破,最直观、最典型地体现为对其中个体在现实空间中身份限制的突破。

现实生活中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在网络空间都可以成为“文艺工作者”。这个身份的转换,在互联网深刻改变文艺生态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低门槛”甚至“无门槛”的事实。在从事艺术创造与满足审美需要上,群众不再单纯依赖专业的文艺家、文艺工作者为他们“艺术代言”,而是积极主动进行自己的“艺术发言”。传统空间限制下,普通人的“艺术发言”很难实现其价值并成为社会性的存在,但在网络空间条件下,则有可能寻找到存在和延续的土壤,并由此使自身的“文艺工作者”身份得以认可。

应该说,互联网技术释放了更多人的艺术生产能力,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一次巨大促进,也是科学技术对艺术生产力的一次解放、对全民文艺创造活力的一次激发。调研统计显示,目前网文注册作家已经超过1500万,直播平台主播账号累计已经超过1.3亿,短视频用户已经超过7亿。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文艺群体就不能再单一化地理解为现实空间观念中某些静态群体或固定的职业人群,而是所有在网络空间发生艺术行为的人。宏观层面来说,这个群体是艺术生产能力得以释放后的全体大众、全体网民。当然,从微观层面而言,这个群体也是以其中的佼佼者为代表出现在大众面前,比如各门类中处于金字塔尖的极少数头部创作者

很多人认为,新文艺群体属于“体制外文艺工作者”。但实际上,从事网络文艺生产的新文艺群体中,并非所有人在现实空间都属于“体制外”人员,他们可能是公务员、教师、医生,也可能是工人、农民、学生,自然也可能是各类自由职业者,身份多种多样,情况千差万别,他们只是在“从业”这一行为上属于“体制外”。当然,传统观念下的体制外文艺工作者,如民营文化企业从业者、民间个体文艺从业者等,虽然并非因网而生,但借力互联网兴起而受到关注,也迅速主动地向互联网平台汇聚靠拢,由此进入新文艺群体。同时,因为他们相对于普通网民在艺术方面更专业、更有经验,由此也更易成为新文艺群体中的佼佼者。

对人群时间观念的突破:参与、脱离又回归,兴之所至加入,浅尝兴尽退出,这在新文艺群体的个体行为中属于常态

新文艺群体突破空间限制而具备前所未有的广泛性,但同时也由于互联网技术打破时间限制而呈现出强烈的变动性。它对时间限制的突破,最直观地体现为个体的动态性存在,即从事艺术行为过程中有很强的临时性、间断性、反复性不稳定性。这是新文艺群体于互联网环境下“全民皆艺”在时间上的反映与特征,每个人瞬间的灵感萌发、偶尔的艺术尝试,都可以被固定下来,加以留存和传播。而作为整体,新文艺群体又具有长期性、持续性、恒定性,其与个体的变动不居恰如人体之于细胞,是流动的、活态的整体与持续不断的新陈代谢个体之间的辩证统一。

一段时间参与,一段时间脱离,一段时间又可能回来,兴之所至加入,浅尝兴尽退出,这在新文艺群体的个体行为中属于常态。调研统计显示,约80%的网络视听从业者从业时间不超过5年,一般的秀场类网络主播平均从业时间只有1至3年,部分平台的网络表演者平均从业时间仅为一年半,甚至某些新兴短视频平台表演者开播时间平均仅半年。其中很大一部分从业者的行为还只限于业余时间。这与传统专业文艺工作者长期从事文艺工作、全身心投入乃至毕生奉献文艺事业形成鲜明对比。

当然,新文艺群体中的各门类头部创作者从业的时间肯定远远超过这个平均数,但是相对于庞大的群体基数,这些佼佼者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群体的整体特征,甚至这些头部创作者的更新换代速度,也远远高出传统文艺工作者中的知名文艺家。因此,我们对新文艺群体的把握颇有点类似量子力学中的量子态,宏观尺度下的确定性与微观尺度下的随机性同时存在,在你关注它的每一刻都呈现出它每一刻的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传统的专业文艺工作者,一样可能在某一个时刻成为新文艺群体中的一员,只要他在这个时间点上个体自主地参与了互联网环境下的艺术行为。比如一位专业舞蹈家自拍了一段表演短视频呈现于网络空间,那么作为短视频创作者,这一刻他亦可以被视为新文艺群体中的一员。同样的,基于他在专业领域的声望、经验和能力积累,这一刻他也更易成为新文艺群体中的佼佼者而受到更多关注。但是,他必须遵循新文艺群体面对的全新艺术创作规律,如果生硬转换、机械搬运,不太可能得到大众认可。

对文艺实践观念的突破:创意、创作、传播、消费交叉交错,作者、粉丝、用户、评论者甚至人工智能共同生产

新文艺群体对于人群时空观念的突破,带有强烈的互联网特征,对我们认识和把握这一工作对象带来了相当大的挑战。而在文艺实践上,由于它是在互联网带来文艺生态深刻改变的大背景下兴起的、全新的文艺主体的存在形态和从业形态,同样带有鲜明的互联网特征,因而也同样需要加以深入研究和把握。当下,网络文艺的创作过程越来越体现出社群性、交互性、整合性。很多时候,创作不再是由单方面完成,然后以具体的成品形态交由单方面接受,而是创意、创作、传播、消费交叉交错,作者、粉丝、用户、评论者甚至人工智能共同生产,作品的呈现形态反复更新、开放存在。在这样的文艺实践中,对作为创作主体的新文艺群体的边界界定、概念厘清,更需要科学的分析和探讨。

新文艺群体对文艺实践观念的突破,一定意义上是网络时代艺术生产力的技术映射、亿万民众艺术创造力的活态呈现,它的丰富性和创新性源自广大民众,所以,它所蕴含的巨大生命力和旺盛创造力是根源性的,这个群体中很有可能产生文艺名家大家。

但同时,新文艺群体因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浮躁也是先天性的,从业者的非专业性和不稳定性同样带来大量弊病,过于狭窄的个人体验和生命阅历、不够充分的艺术经验和审美修养、变数极大的从业选择和兴趣爱好、没有足够时间磨砺和积累的创作过程等,都会阻碍新文艺群体创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

但是,恰恰因为这样一对矛盾的存在,对新文艺群体的研究、认知、把握才是一片大有可为的沃土,对其进行理论上的建设才是理论实践的蓝海。网络文艺的繁荣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网络文艺人才的繁荣兴盛。面对体量巨大、变动不居、实践创新的新文艺群体,要得之而不失之,首先就要知之懂之,以切合时代特征的理论回应具有时代特点的问题,把握和运用新文艺群体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找到准确、合适、有效的方法措施,团结引领他们迸发出最大创造力,在文化强国建设中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作者:彭 宽,系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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