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精品,推人才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细则来了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华诞,由省文联主办,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广播电视局、四川音乐学院支持的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今日拉开帷幕。
四川,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汉代司马相如、卓文君的一曲《凤求凰》,杜甫笔下的“锦城丝管日纷纷”,永陵的“二十四伎乐”,无不展示着四川悠久的音乐文化历史积淀。
四川,是名副其实的音乐资源大省,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走向全国、享誉世界。我省的《金不换银不换》《我有一个梦》《长子》《大凉山上卡沙沙》等优秀作品先后入围了中宣部“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优秀作品。近期,又频频传来数位青年作曲家获得国际音乐奖项的喜讯。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策部署,迎接建党100周年,担当四川音乐辉煌的历史使命,积极打造中国西部音乐高地,“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应运而生。
评选活动两年一届,逢单举行。这是唱响中国故事和四川故事、展示四川时代新貌、传播四川文化的宽广平台。发现、培养一批优秀的原创音乐人才、为我省音乐艺术的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的有力抓手,是为四川文化繁荣发展出精品推人才的实际举措。
“通过今年首届活动,我们希望征集评选出一批放歌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引领社会新风尚的音乐力作。本届评选活动注重创新突破,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兼顾专业意见和大众声音;在宣传推广上,将运用互联网思维,联合各级主流媒体进行全维度、多手法的传播。”主办方负责人介绍。
6月下旬举行颁奖晚会
省音乐家协会主席林戈尔向记者介绍了“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细则。
一、活动进程安排:
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评选活动将于2021年2月7日-4月20日进行作品征集;
5月5日-31日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复评,并对进入终评的20首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6月1日-10日进行终评并公示;
6月下旬举行首届“四川省十大歌曲”颁奖晚会。
二、作品征集:
凡四川籍从事文艺创作生产的艺术工作者均可报名。报名音乐作品须为2019年1月以来创作的原创歌曲音乐作品,作品形式不限,可以为合唱、独唱、重唱等多种形式;
作品应反映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四川新貌;
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
三、申报方式:
单位申报以各市(州)文联、音协,各音乐艺术院校,各艺术院团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个人可直接申报,每位作者限定申报不超过2首作品。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报送单位、个人需在 2021年4月20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的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按时邮寄到四川省音乐家协会,逾期作废。
四、作品评审:
本届评选活动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共分为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网络投票、终评五个环节。
复评环节,评委由专家评审组和大众评审组构成,综合打分后进入终评作品不超过20件,并接受网络投票。
终评环节,采用百分制评选,其中专家组评选分值占75%,网络投票分值占25%。
本届评选活动最终评出10首入围作品和10首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五、宣传与推广方面:
本次评选活动将以整体统一策划设计、分段重点实施宣推、线上线下密集覆盖、持续扶持提升推进的宣传思路,不断提升城市文化沟通能力和全球传播能力,促成多层次、立体化的良好舆论宣传氛围。让大众更好地参与本次评选活动,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提升评选歌曲的知名度、传唱度,带动全省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使我们的音乐事业具备更为雄厚的群众基础和更富潜力的发展契机,激励原创动力、鼓励原创精品、凝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