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绿议员王淑慧涉犯诈领助理费 再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民进党新北市板桥议员王淑慧因涉诈领助理费日前一审遭判9年,民进党今开廉政会,将王停权两年。(图 / 本报系资料照)
前民进党新北市板桥议员王淑慧因涉诈领助理费,一审时判刑9年。由于王淑先前曾被限制出境、出海届满,高院二审时审酌其涉犯重罪,日前裁定自10月4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可提抗告。
回顾本案,前民进党新北市议员王淑慧自2011年始利用姪女、外甥女等人担任人头助理,诈领助理费、春节慰劳金等费用高达335万。王淑慧虽曾全数认罪,然而于审理期间仍坚决否认贪污犯行。新北地院于2022年1月13日判处9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至于另6名涉案助理则分别被判6月至2年不等徒刑,缓刑5年。
王淑慧(67岁)连任多届议员,过去担任立委时曾因「吃纸风波」跃上国际媒体版面。新北地检署2020年接获举报,查获其9年间涉嫌诈领335万多元助理费。
根据判决书,王淑慧自担任第一至三届市议员以来,聘用王姓姪女、谢姓外甥女担任人头助理,将公费助理补助费自行挪用,而另2名林姓、魏姓助理虽有实质担任助理,但仍自愿将其帐户供给王淑慧挪为私用。
另一名林姓女助理虽为替王淑慧办事,但林女担心助理工作影响其劳工保险金,于是联手王淑慧,通过游姓友人担任人头,再由林女从其帐户领取薪资。
王淑慧辩称,姪女、外甥女仅为网军,负责搜集舆情、网路评论,经调查后发现2人每月却领取高于其他公费助理的薪资。王对此强调,她仅挪用公费助理费支出其私聘助理费用,但法院实际核算后认定,其诈领金费仍高于实际支出。
检调侦办时,王淑慧意图透过子女串证,虽然声押获准后完全认罪,但事后又否认犯行,甚至在答辩时将过错推给检调或司法改革,「你们随便接到一个检举信,然后就污蔑」、「我觉得这种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败,这是我的想法」。
新北地院审理时,认为王淑慧不知悔悟,愧对民代身分,应予严厉非难,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9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时,审酌王淑慧限制出境、出海届满,高院日前开庭讯问。高院认为,王淑慧犯罪嫌疑重大,涉犯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6000万元以下罚金之重罪,审酌重罪常伴有逃亡、逃匿以规避审判、刑罚执行的高度可能,因此有理由足认定有逃亡之虞。
高院参酌本案诉讼程序,仍有继续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因此裁定王淑慧自10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