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助理费 王淑慧判5年确定
前民进党新北市议员王淑慧(中)诈领助理费、春节慰劳金等费用300万多元,遭判囚5年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前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陈科名收贿20万元「乔事」,让业者避免整区厂房遭市府拆迁,最高法院日前将他判囚7年6月定谳;前民进党新北市议员王淑慧诈领助理费、春节慰劳金等费用300万多元,也遭判囚5年确定,最高法院已通知检方对2人分别启动防逃机制。王淑慧昨表示,「坦然面对,问心无愧。」
许姓业者因其所经营的钢铝公司坐落的土地,经新北市府违章建筑拆除大队认定为大型铁皮屋专案列管,许被要求在2017年5月9日前自行拆除,许为避免整栋铁皮屋遭拆除以减少损失,向陈科名陈情,请陈向拆除大队「关切」本案以减少拆除范围。
陈科名向许要求支付20万元,对方以牛皮纸袋包装20万元现金,前往陈科名服务处2楼,将款项放置在2楼办公室外地板上,陈收了贿款后,赴拆除大队办公室开协调会,让拆除大队将非新建的既有违建部分,依法改列为一般性案件的法定空地违章建筑加以列管,而暂不予拆除。
最高法院驳回陈的上诉,认定陈男犯罪事证明确,审酌他身为新北市议员的民意代表身分,竟为谋求私利收贿,损害公务执行的廉洁性,且他犯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悟,依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判刑7年6月确定。
王淑慧部分,她在2010年到2022年担任新北市议会第1至3届议员期间,聘用姪女、外甥女担任人头助理,将公费助理补助费自行挪用,诈领助理费、春节慰劳金等费用高达300万多元。
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王女触犯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共3罪且事证明确,法官斥责她担任3届市议员,明知议会拨付的公费助理补助费,并非对议员个人的实质补贴,应全额给付予实际聘用的助理,竟为谋求一己私利,罔顾国家给予助理补助费之目的,判刑5年,王女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面对判决结果,王淑慧昨表示,自己从政一辈子经得起考验,该案结果是法官的法律见解与自己不同,法院也无法点出哪一分钱是为自己所用,并称记帐没有写名字,王反问「我记帐是写给自己看,为什么要写名字?」认为双方观念不同。陈科名昨电话不通,至截稿前无法取得回应。